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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G65)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扩能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G65)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扩能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省延安至黄陵公路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高速公路包头至茂名线(G65)陕西境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扩能工程为西安至延安高速公路扩能工程的重要组成路段。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扩能工程起于宜君县崖头庄,止于安塞县沿河湾镇南侧,与既有包茂高速和在建延延高速以枢纽立交相接,全长154.507公里,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概算投资217亿元。本次招标的机电工程包含全线道路监控、全线收费系统及广场照明、全线通信系统及管道、全线18座隧道的供配电、照明、通风、消防;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含标志2332处、标线344170㎡、里程牌485块、百米牌2891个、百米桩220根、道口标柱44根、护栏412209 m、防眩板65447 m、隔离栅209636 m、防抛网7048 m、轮廓标26177个、突起路标15053个、防撞桶288个、导流桶100个、隔离墩7146 m、声屏障、隔声窗;桥梁伸缩缝工程包含80型模数式伸缩缝18985 m、160型单元式多向变位梳齿板式1675 m、240型单元式多向变位梳齿板式199m、400型单元式多向变位梳齿板式133m、护栏钢遮板2499道;收费大棚工程包含7个收费大棚工程,投影面积7986㎡,沥青供货(LQ-2、LQ-3、LQ-4标段)改性沥青用量6.44万吨。
2.2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2.2.1机电工程施工:划分为3个类别5个组别19个标段(其中机电工程I类为A组:JD-1~JD-3标段,B组:JD-4~JD-7标段,机电工程II类为C组:JD-8~JD-11标段、D组:JD-12~JD-15标段;机电工程Ⅲ类E组:JD-16~JD-19标段)。全线通信管道铺设、收费、通信、监控系统以及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消防工程计划工期为9个月(起点至K66段内的所有标段计划工期为2014年12月底~2015年9月底;K66至终点段内的所有标段计划工期为2015年12月底~2016年9月底;具体工期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机电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表1。
2.2.2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划分为2个类别3个组别9个标段(Ⅰ类为标志标线A组:JA-1~JA-3;II类为交通安全B组:JA-4~JA-6,C组:JA-7~JA-9)。计划工期为9个月(起点至K66段内的所有标段计划工期为2014年12月底~2015年9月底; K66至终点段内的所有标段计划工期为2015年12月底~2016年9月底;具体工期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缺陷责任期24个月。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表2。
2.2.3桥梁伸缩缝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类别2个组别6个标段(A组:SSF-1~SSF-3 、B组:SSF-4~SSF-6)。计划工期为6个月(起点至K66段内的所有标段计划工期为2015年3月底~2015年9月底;K66至终点段内的所有标段计划工期为2016年3月底~2016年9月底;具体工期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缺陷责任期24个月。桥梁伸缩缝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表3。
2.2.4收费大棚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类别1个组别2个标段(A组:SFP-1~SFP-2标段)。计划工期6个月,(起点至K66段内的所有标段计划工期为2015年3月底~2015年9月底;K66至终点段内的所有标段计划工期为2016年3月底~2016年9月底;具体工期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缺陷责任期24个月。收费大棚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表4。
2.2.5沥青供货:沥青供货采购招标范围为改性沥青和橡胶沥青所用A-90#基质沥青供货。本次沥青供货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LQ-2~LQ-4标段)。计划工期5个月(起点至K66段内的所有标段计划工期为2014年12月底~2015年5月底;K66至终点段内的所有标段计划工期为2015年12月底~2016年5月底;具体工期要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缺陷责任期24个月。沥青供货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表5。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各申请人可按下述的要求提出申请。
3.3.1机电、交通安全设施、桥梁伸缩缝、收费大棚工程:每个申请人根据其所具备的资质可同时对多个类别中的组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申请不同类别的多个组别中的人员、设备都可以重复,但每个申请人在本次招标中最终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3.2沥青供货:满足要求的申请人,按标段可同时对LQ-2、LQ-3、LQ-4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每个申请人可通过多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多个标段的申请人其各标段人员、设备可以重复,但最终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对关联企业的要求
3.4.1机电、交通安全设施、桥梁伸缩缝、收费大棚工程: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在同一组别内的通过数量不得超过该组别的标段数。如若超过组别内的标段数,则保留资格预审排名靠前的申请人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排名靠后的申请人不予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申请。
3.4.2沥青供货: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获得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的中标资格。如若出现,将优先保证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交通安全设施、桥梁伸缩缝、收费大棚工程相应的监理单位已在之前的路面、房建监理招标中完成招标,若出现与相应监理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则本次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5业绩核查
机电工程Ⅰ类A、B组、机电工程Ⅱ类C、D组中以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进行申请的申请人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Ⅰ类A组、Ⅱ类B、C组的申请人所申报的业绩,招标人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核查,对已完成交工验收三个月内,还未登录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上述申请人应提供业绩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材料。申请人申报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3.6资质核查
机电工程Ⅰ类A、B组、机电工程Ⅱ类C、D组中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的申请人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Ⅰ类A组、Ⅱ类B、C组的申请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名录公告或与名录公告中名称不符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资格预审评审时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名录公告为准;并按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最新的从业单位资质名录对申请人进行资质核查。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机电工程施工Ⅰ类(A、B组)、Ⅱ类(C、D组)、Ⅲ类(E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Ⅰ类(A组)、Ⅱ类(B、C组)及桥梁伸缩缝工程施工类A、B组、收费大棚工程施工A组招标采用“按类资格预审+随机组合开标+合理低价法评标”的招标办法。本次招标资格预审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对申请人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在组别内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机电工程施工Ⅰ类A组依次推荐75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若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75名且不少于45名,则按实际通过数量推荐,不再进行评审打分;机电工程施工Ⅰ类B组和Ⅱ类C、D组依次推荐100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若(Ⅰ类或Ⅱ类)组别B组、C组或D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100名且不少于60名,则按实际通过数量推荐,不再进行评审打分;机电工程施工Ⅲ类E组依次推荐80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若组别E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80名且不少于40名,则按实际通过数量推荐,不再进行评审打分。如出现关联企业超过标段数量将单独对该关联企业打分,按各组标段数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通过资格预审,若组别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45名(Ⅰ类A组)、60名(Ⅰ类B组、Ⅱ类C或D组)或少于40名(Ⅲ类E组),则对相应组别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Ⅰ类A组、Ⅱ类B、C组依次推荐75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若Ⅰ类A组、Ⅱ类组别B组或C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75名且不少于60名,则按实际通过数量推荐,不再进行评审打分。如出现关联企业超过标段数量将单独对该关联企业打分,按各组标段数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通过资格预审,若组别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60名(Ⅰ类A组、Ⅱ类组别B组或C组),则对相应组别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桥梁伸缩缝工程施工类A、B组依次推荐60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若组别A组或B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60名且不少于30名,则按实际通过数量推荐,不再进行评审打分。如出现关联企业超过标段数量将单独对该关联企业打分,按各组标段数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通过资格预审,若组别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0名(A或B组),则对相应组别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收费大棚工程施工类A组依次推荐50名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若组别A组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50名且不少于30名,则按实际通过数量推荐,不再进行评审打分。如出现关联企业超过标段数量将单独对该关联企业打分,按各组标段数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靠前的通过资格预审,若组别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0名,则对相应组别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4.2本次沥青供货招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沥青供货按照国家七部委局《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的规定,对本项目沥青供货资格预审作如下补充规定:
为防止制造商在同一标段中授权多家代理商,审查委员会在资格预审审查阶段对同一标段代理同一品牌通过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量化打分,仅通过资格审查得分最高的一家申请人。
5.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桥梁伸缩缝、沥青供货除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桥梁伸缩缝、沥青供货除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组别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分别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部分提供PDF电子版格式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文件的递交
6.1机电、交通安全设施、桥梁伸缩缝、收费大棚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5日16时00分,沥青供货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12日16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西安高新商务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招标人将向申请人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可采取现金或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形式,其中:
机电工程I类、II类、Ⅲ类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同时对每个类别内一个或两个组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须在资格预审阶段按每类别提交投标保证金50万元/申请人;若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投标阶段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交通安全设施I类、II类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同时对每个类别内一个或两个组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须在资格预审阶段按类别提交投标保证金,其中I类20万元/申请人,II类40万元/申请人,若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投标阶段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桥梁伸缩缝类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同时对一个组别或两个组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须在资格预审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10万元/申请人,若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投标阶段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收费大棚工程类申请人在资格预审阶段须提交投标保证金10万元/申请人,若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投标阶段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沥青供货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同时对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须在资格预审申请阶段提交投标保证金100万元/申请人,若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投标阶段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和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政编码:710075
邮 箱:hyknglc@163.com
联 系 人:王先生 梁先生
电 话:029-84216170
传 真:029-84216170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注:
(1)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资格预审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3)招标公告中的工程数量仅供申请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