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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08韩城龙门至金城一级公路改建工程 安全设施与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G108韩城龙门至金城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安全设施与环境保护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108国道韩境城龙门至金城公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1〕2245号)批准立项,陕西省公路局以《关于108国道韩城龙门至金城公路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公路函〔201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108国道韩城北段二期改建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3:7。招标人为108国道韩城北段二期改建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为G108韩城龙门至金城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安全设施与环境保护工程,主要内容有:单面波形梁钢护栏4714m;单柱式交通标志25个;单悬臂式交通标志42个;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13658.3㎡;轮廓标470个;太阳能黄闪灯9处;全吸声声屏障350m;通风隔声窗4150㎡。
本次招标项目为交通安全设施类,分一个组别一个标段即全线安全设施与环境保护工程施工(E标段)。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业绩要求为: 2009年7月1日至今承担过累计金额400万元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1 请申请人于2014年8月5日至2014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七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3如至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数量达不到20家时,招标人将延期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8月19日 上午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开标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同时在陕西公路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工人报上发布。
招 标 人: 108国道韩城北段二期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改建工程指挥部
地 址:韩城龙门大街北段 地 址 :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
邮政编码: 715400 邮政编 码 :710065
联 系 人:樊武军 联系 人 :刘明、何燕杰
电 话: 0913-5214462 电 话 :029-88228899-670、671
传 真: 0913-5195185 传 真 :029-88228899-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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