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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画溪大桥与雉州大桥声屏障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画溪大桥与雉州大桥声屏障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长兴县画溪大桥与雉州大桥声屏障工程,屏体高度2.2,全长450m
2.2 建设地点:长兴县画溪大桥与雉州大桥
2.3招标范围:长兴县画溪大桥与雉州大桥声屏障工程施工(具体安装部位由业主现场定),主要内容为屏体(含立柱、基础)的制作、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工程总工期:4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148月,计划竣工日期:20149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单位任职文件);
3.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还须具有有效的《长兴县建筑业企业诚信备案手册》。
3.4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 2014729830分至201484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 本次招标受理会员单位ID卡报名。会员单位持ID卡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2014729 20148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700 
4.2 本次招标同时受理非会员报名。非会员集中报名时间为20148490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至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2014729起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
5.2招标文件下载每套200元;招标文件现场领取每套300元,光盘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
6.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补交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址:长兴县金陵中路257             址: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1-3
联 系 人:戴 工                      联系 人:郑工、陆工
    话:0572-6045458                   话:0571-8763028613588748977
    真:                               真:0571-876313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3045809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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