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交易登记号:14GC060211
1、招标条件
机场路(海曙段)综合整治隔音屏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13】115号文备案登记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建设资金由市城建资金和海曙区政府各承担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北起青林湾大桥,南至新典路。
建设规模:高架局部路段增设隔音屏工程,新建隔音屏5730米(机场路4850米,通途路880米)。
项目总投资:约114537万元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14702935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隔音屏等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划分数量:1个标段。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能提供与隔音屏生产厂商签署的本工程隔音屏采购协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超过60周岁])二级及以上。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①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②拟派项目经理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③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尚未竣工验收的变更(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包括已核准变更的),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在建施工项目。④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⑤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系统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⑥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出现弄虚作假行为。⑦投标申请人要求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本项目资格预审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有限数量制,入围11家。
4、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4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会议室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时间: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日
媒介:http://www.bidding.gov.cn/index/index.htm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504室
联系人:李克勇、李明迪
电话:0574-27831578
传真:0574-27831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