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江津区鼎山长江大桥及江洲立交声屏障工程(隔音挡板)采购补遗公告一

项目名称:江津区鼎山长江大桥及江洲立交声屏障工程(隔音挡板)采购

采购编号:津采招G[2014]30号

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07月01日

采购人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津区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津区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佳洁

联系电话:023-47217306

附件: 

江津区鼎山长江大桥及江洲立交声屏障工程(隔音挡板)采购补遗公告一

 

各投标单位:

    现对江津区鼎山长江大桥及江洲立交声屏障工程(隔音挡板)(津采招G[2014]30号)作如下补充和修改:

 一、 对原采购文件“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内容及要求修改如下: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二、评标标准(一)评标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二)评标细则:总报价100分。基础分为80分,以所有合格投标单位最终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基准价,最终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基础分80分,最终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2分,最多加20分,最终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2分,最多扣20分;计算时采用直线内插法,保留两位小数,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报价最低单位中标。

二、递交标书开始时间更改为20147221400,递交标书截止时间更改为20147221420,开标时间更改为 2014722 143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改为2014 7171800前(以银行日戳为准),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更改为201471518:00前。

三、原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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