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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长沙至株洲、湘潭城际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14-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长沙至株洲、湘潭城际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已由 《关于新建长沙至株洲、湘潭城际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计划的批复》(湘城物函〔2014〕1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新建株洲车辆段工程甲供物资声屏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株潭城际铁路是长株潭城市群城际铁路网的核心部分,地处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中心地带。线路走向大体为北南向“人”字型,以京广铁路长沙站为中心,在湘江以东向南过暮云,沿京广铁路走廊接入株洲站,并延伸至七斗冲站;线路自暮云跨京广铁路、过昭山,经荷塘、板塘,两跨既有沪昆铁路后过湘江,引入既有湘潭车站;线路自长沙站向北并行京广铁路于德雅路前以隧道方式进入地下,沿开福寺路西行,穿过湘江后,沿杜鹃路经长沙市政府北侧至雷锋大道站。本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概算为223.51亿元,施工总工期为48个月。

2.2 招标内容: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4年6 月 17 日至2014年 6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 00 分,下午13时 30 分至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投标IC卡(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IC卡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每个包件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121 1101 0400 0006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 7 月 16 日 9 时 00 分至2014年 7月 16日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4年 7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香樟路9号中南博远大厦7楼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邮 编:410014 邮 编:100036

联系人:胡自然 联系人:张鹤、郭继亮

电 话:0731-82363993 、13687380173 电话:020-87623263、13022051115

传 真:0731-82363915 传 真:020-61335253

电子邮件:hzr21968@sina.com 电子邮件:crmscgz@163.com

2014年 6 月 12 日

新建长沙至株洲、湘潭城际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设备名称

单位

需求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CZTCJSB-27

有砟轨道路基金属声屏障A2.95

m2

205.025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具备指导安装服务能力的企业;

(2)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注册资金6000万元(以公告日之前注册为准)以上;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1-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投标产品需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等权威机构出具的(三年有效期内投标单位送检)符合《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全部技术性能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5)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每年)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本项目设计等级及以上项目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并以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在处罚期内因安全、质量、行贿等不良行为而引起的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记录;

(7)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生产。

3000

桥梁段金属声屏障C2.15

m2

10268.83

桥梁段金属声屏障D3.15米(内含通透板6500m2

m2

19585.755

2.

CZTCJSB-28

有砟轨道路基金属声屏障A2.95

m2

7169.09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具备指导安装服务能力的企业;

(2)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注册资金6000万元(以公告日之前注册为准)以上;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11-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投标产品需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等权威机构出具的(三年有效期内投标单位送检)符合《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TB/T3122-2010)全部技术性能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5)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每年)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以上,本项目设计等级及以上项目类似产品供货业绩,并以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作为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在处罚期内因安全、质量、行贿等不良行为而引起的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记录;

(7)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生产。

3000

有砟轨道路基非金属声屏障B2.95

m2

1504.5

桥梁段金属声屏障C2.15

m2

35032.96


附件下载:长株潭声屏障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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