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福建省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路面、交通安全设施 环保及房建工程B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省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可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交能〔2010〕218号)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12〕6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南平延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市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35%、银行贷款占65%。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及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的方法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顺昌县。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是海西高速公路网联络线项目,是海峡西岸门户连接内陆省份最便捷的快速通道(闽赣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国高网长春—深圳线延平区西芹下马石枢纽互通,经延平区西芹、来舟、王台、峡阳,顺昌县洋口,终于顺昌县井垄。建设里程47.36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4.5米,主线桥梁总长度为5704.9m/23座,隧道总长14385m/12座,桥隧比为42.42%。全线设1处枢纽互通(西芹枢纽)、3处一般互通立交(来舟、峡阳、顺昌)、3处收费站(来舟、峡阳、顺昌)和1处服务区(下际服务区)、1处养护基地(来舟养护基地)。 
2.3计划工期: 
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施工期12个月(不含备料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房建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9个月,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年;(3)装修工程为 2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年;(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为:2年。 
2.4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保、房建工程施工,共分为 1个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省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及房建工程 
施工合同段:B 
里程桩号:K0-141.5~K47+000 
长度(km):全长47.36 
主要工程: 
路面工程:路槽底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包括主线、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互通连接线);桥梁、隧道等复合式沥青砼;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收费岛;通信管线预埋等。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水泥砼防撞护栏、波形梁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防落网工程等。 
环保工程:中央分隔带绿化,养护基地、互通区、服务区、隧道口、路侧等绿化、声屏障。 
房建工程:主体工程、房建工程室内外装饰、设备安装、污水处理、场区工程、給排水工程、管道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场区绿化、收费雨篷、消防工程等。 
施工工期:施工工期12个月(不含备料期),其中,房建工程9个月。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时,可邀请一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由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当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时,可选择一家具备相应房建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 
(2)投标人业绩条件: 
①路面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在国内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两个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项目(含交通安全设施等),每个项目合同价(金额以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为准,含不可预见费)在1.5亿元以上; 
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2009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在国内至少成功完成过两个合同段,且每个合同段均为20公里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可含在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合同中)。 
(3)投标人业绩和信誉良好,并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应为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一级资质名录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本次施工B合同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由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法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等来参加本次投标时,请先自行确定一家报名;若在评标时发现存在关联企业,则评标委员会将对该关联企业所有成员的投标文件做否决处理。 
3.4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及项目经理、总工姓名以及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否决投标的理由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发布的最新年度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路面类的施工投标人,业绩不做公示)。 
3.5施工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本项目已中标的监理、试验检测服务单位为同一法人或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或否决其投标文件(已中标的路面监理单位为:江苏东南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已中标的路面试验检测服务单位为:福建省交通建设试验检测中心)。 
3.6高速公路路面施工信用考核等级以2013年度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3.7在由福建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办发布的《关于2013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的通报》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具备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6日上午8:00 时至2014年6月12日晚上23:50 时,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站(www.npzbtb.gov.cn)首页,在“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栏目下点击 “福建省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及房建工程B合同段施工招标”选项进入页面下载、缴费购买《福建省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及房建工程B合同段施工招标文件》[含《项目专用本》(上、下册)及《福建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3修编版)》]。 
4.2 2014年6月12日、13日8:30时至17:30时,投标人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网上报名时下载的本项目《南平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报名号》加盖公章,在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西溪路66号2幢楼(聚融酒店旁):南平延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福建省南平至顺昌高速公路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环保及房建工程B合同段施工招标文件》[含《项目专用本》(上、下册)、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买标费用的收据。 
4.3 招标文件(含《福建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上册)及《项目专用本》(上、下册))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合计售价人民币3500元,网上缴费购买,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4交通运输部部颁有关范本、规范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标前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4年6月13日8:00时,集中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西溪路66号2幢楼(聚融酒店旁)南平延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投标人应自备越野车。 
标前会议时间:2014年6月13日15:00时,地点: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福建省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4年7月3日8:00~10:00时,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日10:00。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彩色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书彩色复印件、公证书彩色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料信息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发布的最新年度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路面类的投标人,其业绩资料可不必提供(只提供网站下载的证明资料)。 
5.5本次招标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3〕房505号)缴纳交易服务费53000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延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西溪路66号2幢楼(聚融酒店旁) 邮 编:353000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陈先生0599-6160676 传 真:0599-616011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联系电话 0599-8317272 0599-8317278 
南平延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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