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求:具备下列条件的施工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本次招标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明;城阳辖区以外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无。 四、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4年5月26日9时至2014年5月30日16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电话:87968121)参加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登记证》; 3、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1、2、3、4、5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