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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台线建瓯至闽侯高速公路宁德市境路面、
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B1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4〕第055号】
 
1.招标条件
京台线建瓯至闽侯高速公路宁德市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福建省建瓯至闽侯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397号)批准立项;项目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建瓯至闽侯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1348号)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宁德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市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40%、银行贷款占60%。招标人为宁德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施工B1合同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起于南平、宁德两市交界处的黄坑隧道内(桩号K58+901),与南平市境段相接,终于宁德、福州两市交界处的黄竹山隧道内(桩号K98+793.731),与福州市境段相接;路线全长39.90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6米。全线设凤都、古田、排头(枢纽)互通3处,凤都服务区1处。
2.3计划工期:
2.3.1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2个月(含备料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2房建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9个月,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年;(3)装修工程为 2 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年;(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2年。
2.4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合同段。本次共招标 1 个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合同
桩号或位置
长度
(km)
主要工程
施工工期
京台线建瓯至闽侯高速公路宁德市境
B1
桩号:K58+901~YK98+793.731
39.90
路面工程:路槽底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全部沥青砼面层(包括主线、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互通连接线);桥面沥青砼(含匝道桥);隧道路面沥青砼;中央分隔带、路缘带;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桥梁伸缩缝安装工程等;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水泥砼防撞护栏、波形梁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工程;互通区、收费岛;通信管线预埋等;
绿化工程:互通区、服务区、收费站场区、隧道进出口、中央分隔带、边坡、碎落台等的景观绿化工程;
房建工程:建筑物主体工程、建筑物室内外装饰、设备安装、污水处理、场区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收费雨篷等。
见本招标公告第2.3条
宁德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六大队工作用房
 
位于古田互通
 
建筑面积: 2380m2 ,建筑层数:五层
9个月
注:1、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项目业主正式下发的施工图文件为准。
2、宁德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六大队工作用房(以下简称“交警大队工作用房”)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2009〕8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宁德高速公路支队,建设资金100%来自省财政专项资金,委托宁德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
3中标人与宁德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京台线建瓯至闽侯高速公路宁德市境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B1合同段合同,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宁德高速公路支队签订宁德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六大队工作用房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时,可邀请一家具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由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人。当投标人无绿化工程专业资质时,可选择一家具备相应的绿化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当投标人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时,可选择一家具备相应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若投标人已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不得再采用联合体方式;具有相应的绿化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不得再采用分包方式。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必须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
(2)投标人(含联合体)业绩条件:
a. 2009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以来成功地完成过至少2个合同段且每个合同段在1.5亿元以上(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的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
b. 2009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以来成功地完成过至少2个合同段且每个合同段在20公里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可含在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合同中)。
在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最新发布的有效信用等级为A、AA的、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路面类的施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其业绩资料免于审查、不必提交。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
(5)根据省发改委、省重点办《关于 2013 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的通报》(闽发改重点[2014]54号)规定,2013年度被评为C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2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尽管委任了联合体主办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如有分包,分包企业承担相应分包工程责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投标人不得同时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或同一企业同时参与多个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及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视为无效,都将被否决。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其投标均被否决。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已中标的路面监理单位或路面试验检测单位为同一法人或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路面监理单位为西安华兴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J1合同段);已中标的路面试验检测服务单位为福建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站(JC1合同段)。
3.6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及项目经理、总工姓名以及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否决的理由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在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最新发布的有效信用等级为A、AA的,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路面类的施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业绩不作公示)。若中标候选人的业绩资料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信息经查实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并报省交通运输厅按法律、法规、规章及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3.7高速公路路面施工信用考核等级以本次投标截止时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54日至5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2号)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供上述材料);
(2)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人提供);
(3)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招标文件(含《福建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3修编版)》上册、《招标文件补充本》(上、下册))每套售价500元,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3000元,合计售价人民币3500元。一律现金支付,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交通运输部部颁有关范本、规范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459日,集中出发时间为上午9:00,集中出发地点:古田县城西路南侧139号(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过时不候,投标人应自行准备考察车辆。考察地点:沿线。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459日下午14:30,地点:古田县城西路南侧139号(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5301000,投标人应于2014年5月30日80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2号)(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信息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fjbid.gov.cn/)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德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古田县城西路南侧139号
邮    编:352200
联 系 人:李先生、杜先生
电    话:0593-3809678,3809787
传    真:0593-3809789
电子邮箱:ndjtgsg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八层西侧
联 系 人:雷祖信 
电    话:0591-83716868、13705096200
传    真:0591-87625996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2 
联系电话:0593-2985037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