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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秋石快速路三期工程(石德立交南-清江路立交) 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2]25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6.2公里,双向6车道,全线采用高架+地面道路型式、总投资约为29.57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秋涛路 ,计划于2014 建成。项目业主为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直拨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杭州市秋石快速路三期工程(石德立交南-清江路立交)高架声屏障工程


1、标段内容:杭州市秋石快速路三期工程(石德立交南-清江路立交)高架声屏障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其中:


 一标:起点桩号为K3+849.1,终点桩号为K6+138,全长2.289公里。全线多数路段的东侧、西侧边防撞墙以及中央防撞墙上设置声屏障,设计长度约4300多米,工程规模约为1100万元。 


二标:起点桩号为K6+138,终点桩号为K9+665.205,全长3.527公里。全线多数路段的东侧、西侧边防撞墙以及中央防撞墙上设置声屏障,设计长度约3100多米,工程规模约为900万元。 


两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高架东、西侧及中央声屏障,具体内容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两个标段计划工期:均为30日历天。 ;


2、资格条件:


(1)一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一级资质;二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用)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标要求为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现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二标要求为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现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承担过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在原合同工程验收前,不论是否办理过变更,均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本条所称的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时间界定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工程验收之日止); 


(4)一标要求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7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单个合同规模3000米及以上的声屏障工程; 二标要求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单个合同规模2000米及以上的声屏障工程; 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②交(竣)工质量鉴定报告或质量鉴定证书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A类证书;拟驻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并按建质[2008]91号要求配备;A类人员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任职文件。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3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的判决书日期为准)。 


(7)投标人可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投标人选择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装订和递交,投标人可以用同一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进行投标,但投标保证金两个标段需分别递交。评标时按先一标后二标的顺序依次评审,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二标段评审时不再推荐。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15日10时0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4年04月25日 至2014年05月04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 并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购买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申请室9号位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75号


联 系 人:丁鹏飞


联系电话: 0571-87630297、 0571-8715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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