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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营城子至靖宇段环保设计变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营城子至靖宇段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营城子至松江河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字【2007】306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投资、交通运输部补贴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自筹35%、申请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该项目的环保设计变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伊通县、磐石市、辉南县、靖宇县
2.2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
声屏障5段,共782米、龙湾河大桥桥面1套、蛤蟆河大桥面1处、保护区路面径流及处理系统2.3千米和保护区提示牌4处。
2.3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即YSSP01标段。
2.4计划工期:2014年6月15日-2014年8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30公里(全幅)一级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因在正常运营的高速公路上施工,须具备协调交警、路政等方面能力,并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和施工安全,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仅限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中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人)于2014年4月21日至2014年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28日10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2077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人:高 磊
电话:0431-89567943
传真:0431-8956794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院内后楼
邮政编码:130061
联系人:常富香
电话:0431-88566701
传真:0431-8856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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