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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新邱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甲供物资(第六批)声屏障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高台山至新邱段扩能改造工程(站后工程)已由原铁道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地方政府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所需声屏障等甲供物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锦州市、阜新市三个市
2.2项目概况:本工程自高台山站过罗家站、小梁山站、姚堡站后,入新泉站(新建)到新立屯站。自新立屯站向苍土、宋家沟、下窝堡至大巴乡,经半截塔、申德营子、朝代营子接入既有新邱站。站后部分的通信、信号及信息,电力供电,房屋及建筑物的工程。
2.3 招标范围:具体规格型号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各包件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内容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31日至4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13号东)持单位介绍信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招标内容一览表(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10时00分至2014年4月22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22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五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2%,上限不超过80万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13号东
邮 编:121000
联 系 人:雷瑞
电话(传真):0416-2552525
电子邮件:lxgcjszhblr@163.com
户名:沈阳铁路局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锦阜高)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锦州市铁路支行
账 号:0708002239000000755
包件列表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1 | 声屏障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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