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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霍高速公路洛阳至三门峡(豫陕界)段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霍高速公路洛阳至三门峡(豫陕界)段改扩建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2840号文批准建设,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 豫交文﹝2012﹞362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 河南省弘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资本金、国家专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资本金及国家专项资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 河南省弘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境内,本项目为四车道改八车道改建工程,全长195公里,设计速度为100 km/h,计划工期456个日历天,2014年4月25日至2015年7月25日。本次招标范围为连霍高速公路洛阳至三门峡(豫陕界)段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和声屏障等4个专业类别,其中护栏专业类别分8个标段,其它三个专业类别各分为3个标段。其专业类别划分和资质要求见下表:
专业类别 | 标段号 | 起讫桩号 | 长度 | 主要工作内容 | 资质要求 |
标志 | BZ-1 | LK10+597~RK80+100 | 69.528 | 标志、里程牌、百米标、公路界碑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自交工之日起)2年。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
BZ-2 | RK80+100~K135+631.231 | 55.257 | |||
BZ-3 | K135+600~K205+719.055 | 70.119 | |||
标线 | BX-1 | LK10+597~RK80+100 | 69.528 | 标线、轮廓标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自交工之日起)2年。 | |
BX-2 | RK80+100~K135+631.231 | 55.257 | |||
BX-3 | K135+600~K205+719.055 | 70.119 | |||
护栏 | HL-1 | LK10+597~RK31+700 | 21.103 | 波型梁护栏、活动护栏、防撞桶、隔离墩、防眩板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自交工之日起)2年。 | |
HL-2 | RK31+700~LK56+000 | 24.3 | |||
HL-3 | LK56+000~RK80+100 | 24.1 | |||
HL-4 | RK80+100~RK107+388.882 | 27.289 | |||
HL-5 | RK107+388.882~K135+631.231 | 28.242 | |||
HL-6 | K135+600~RK161+600 | 26 | |||
HL-7 | RK161+600~RK185+000 | 23.4 | |||
HL-8 | RK185+000~K205+719.055 | 20.719 | |||
隔离栅和声屏障 | GLS-1 | LK10+597~RK80+100 | 69.528 | 隔离栅、声屏障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自交工之日起)2年。 | |
GLS-2 | RK80+100~K135+631.231 | 55.257 | |||
GLS-3 | K135+600~K205+719.055 | 70.119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近五年内完成过1个相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标志类别:近五年内(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标志牌施工项目,标志工程合同价不低于600万元,工程质量合格。
(2)标线类别:近五年内(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标线施工项目,标线工程合同价不低于400万元,工程质量合格。
(3)护栏类别:近五年内(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施工项目,波形梁钢护栏工程合同价不低于1200万,工程质量合格。
(4)隔离栅和声屏障类别:近五年内(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隔离栅施工项目及一项高速公路声屏障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合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专业类别投标。一般投标人只允许获得一个中标机会。被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均确定为AA级信用等级或最近三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增加一个中标机会,不重复增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企业报名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报名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1日8时至 2014年3月27日17时(节假日除外)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明确所投类别)、经办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至电子邮箱(lsljkhtc@126.com)并致电(0398-2795312),获取招标人分配的账号、密码后登陆“河南省公路工程多媒体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hnjtztb.com.cn,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系统)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购买费用一律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
5.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适用于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2014年 4月 9日下午13时~17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郑州市马寨镇工业路与明晖路交叉口南400米路西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4号楼2楼会议室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10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郑州市马寨镇工业路与明晖路交叉口南400米路西河南省交通运输培训中心4号楼2楼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适用于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6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中的任意一人必须持有效证件、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固定标价随机抽取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河南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河南省弘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中路40号(工商银行院内)
联系人: 郭先生 于先生 电 话: 0398-2795306
传 真: 0398-2795310 电子邮件:lsljkht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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