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绿景西路(佛山大道~雾岗路)装饰亮化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绿景西路(佛山大道~雾岗路)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禅发规统投【2012】59号、禅发规统投函【2012】120号、禅发改投函【2013】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盈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其中绿景西路(佛山大道~雾岗路)装饰亮化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绿景西路(佛山大道~雾岗路)工程位于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基本为东西走向,路线西起镇中路与现星光路路口,与镇中路呈T型交叉,桩号为K0+000,向东绕过雾岗山岗与雾岗路成十字交叉,然后上跨佛山大道,终于绿景路与澜石大涌交叉处西侧,桩号为K2+059.062,路线全长2.059公里,该项目为其中一段(K0+000-K1+153.091),本项目按照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为60km/h,标准宽度采用40m,双向6车道;绿景西路与佛山大道相交处,采用绿景西路上跨形式,跨线桥全长310m,双向4车道,桥梁设计荷载采用公路-1级;路段中间有1座人行天桥(80.9×4m)跨越佛山大道。

本次招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跨线桥两侧设置声屏障,跨线桥及天桥桥底喷涂高级防水涂料;绿化部分包括跨线桥和人行天桥的绿化,佛山大道分车带绿化等,绿化面积约4600平方米;照明部分包括佛山大道跨线桥和人行天桥景观亮化照明,设置配电控制箱一台,额定电压400/230v,额定功率为50-60hz。

2.2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本项目建安费约为395万元。计划工期: 45天,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的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跨线桥的声屏障,跨线桥、人行天桥防水涂装,跨线桥、人行天桥、佛山大道分车带绿化,跨线桥和人行天桥照明亮化等工程施工及缺陷修复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但只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全部资格审查条件,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评审:

(1)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和②两个资质:

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广东省内注册过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证。

需提供投标人2013年8月后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如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财务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12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指 2012 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于2013年1月1日以后颁发的为有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溯)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建设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3.6参加投标报名时,投标人不得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3.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7.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7.4投标人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广东省在建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企业不予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3.7.5投标人在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12年度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被评为D级的企业不予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

3.8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截图打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3月 4 日至 201 4年 3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广东省外企业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3楼,下同)报名窗口报名。并凭报名收据及上述资料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层2304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图纸免费向投标人提供,投标人需自备U盘到招标文件出售处拷贝本项目施工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递交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5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5.5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不要求授权委托人提供相应资料)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当场验证以及由社保机构开具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盈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五街6号

联系电话:0757-82503289

传    真:0757-83999207

联 系 人:李工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联系电话:0757-82300711/18823121616

传    真:0757-82300722

联 系 人:王刚毅 杨佳 潘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