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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台线建瓯至闽侯高速公路南平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B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京台线建瓯至闽侯高速公路南平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工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福建省建瓯至闽侯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397号)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建瓯至闽侯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1〕348号)批准建设。本项目业主为南平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市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40.5%、银行贷款占59.5%。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B合同段施工及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的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房建工程B合同段施工招标采用“合理低价”的方法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延平区。
2.2 项目规模:
本项目起于南平建瓯市东安村弓鱼,与已建浦南高速及松建高速在东安村弓鱼相交,设置弓鱼枢纽互通,终点南平市延平区洋后镇大演村 ,桩号为K0+000~K62.686,路线里程长62.686公里。经过的主要地点为建瓯弓鱼、小桥镇、迪口镇、延平区的洋后镇至古田县的凤都镇,在洋后镇中洋村设枢纽互通,与拟建的南平高速公路联络线相连。沿线设弓鱼枢纽互通和中洋枢纽互通2个枢纽互通、小桥落地互通和迪口落地互通2个落地互通,设小桥收费站和迪口收费站2个收费站、设霞抱服务区1个。其主要技术指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分离式单幅路基宽度为13m。
2.3计划工期:
施工服务期: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2个月(不含备料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房建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9个月,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为2年。
2.4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招标项目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房建工程施工共分为 1个合同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施工合同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 | 施工工期 |
京台线建瓯至闽侯高速公路南平段 | B | K0+000~K62.686 | 全长62.686 | 路面工程:路槽底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包括主线、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互通连接线);桥梁、隧道等复合式沥青砼;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收费岛;通信管线预埋等。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水泥砼防撞护栏、波形梁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工程。 绿化工程:中央分隔带、路缘带绿化,行道树,互通区、服务区等绿化。 房建工程:主体工程、房建工程室内外装饰、设备安装、污水处理、场区工程、給排水工程、管道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场区绿化、收费雨篷等。 | 施工工期12个月(不含备料期),房建工程9个月 |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时,可邀请一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且由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人;当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时,可选择一家具备相应房建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分包。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人必须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
(2)投标人业绩条件:
①路面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09年1月(以交工时间为准)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在国内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两个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项目(含交通安全设施等),每个项目合同价(金额以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为准,含不可预见费)在1.5亿元以上;
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2009年1月(以交工时间为准)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在国内至少成功完成过两个合同段,且每个合同段均为20公里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可含在高速公路沥青砼路面工程施工合同中)。
(3)投标人业绩和信誉良好,并在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主办人)注册资本金应为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联合体主办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2本次施工B合同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由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法人作为联合体主办人。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来参加本次投标,请先自行确定一家报名;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发现存在关联企业,则该关联企业所有成员将自动失去参投本次投标的资格。
3.4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及项目经理、总工资格信息以及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否决投标的理由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发布的最新年度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路面类的施工投标人,业绩不做公示)。
3.5施工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本项目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或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路面监理单位为:福建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本次路面施工与试验检测服务同时招标,若施工中标候选人与试验检测服务单位为同一法人或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以施工标为优先中标候选人。
3.6高速公路路面施工信用考核等级以本次投标截止时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4.2 2014年1月24日8:30时至17:30时,投标人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网上报名时下载的本项目《南平建设工程电字招投标平台投标报名号》加盖公章,在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南平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领取纸质版的《招标图纸》及买标费用的收据。
4.3 招标文件(含《福建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上册)及《项目专用本》)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合计售价人民币3500元,网上购买,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4交通运输部部颁有关范本、规范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标前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4年1月25日8:00时,集中地点:建瓯市金龙大酒店门口,如有调整,另行通知);投标人应自备越野车。
标前会议时间:2014年1月26日9:00时,地点: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南平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一楼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4年3月5日8:00~10:00时,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5日10:00。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省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料信息应与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发布的最新年度信用考核结果中被评为A、AA等级的,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路面类的投标人,其业绩资料可不必提供(只提供网站下载的证明资料)。
5.5本次招标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应按闽价〔2003〕房505号缴纳交易服务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79号
邮 编:353000
联系人及电话:江先生0599-8872317、范先生0599-8872039,移动电话15080512379(该移动电话于2014年1月20日下午15:00 时开通,1月26日18:00时关闭,不再使用,之后联系以固话为准)
传 真:0599-8872059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联系电话 0599-8317272 0599-8317278
南平京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4 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