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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声屏障施工项目SPZ1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 | |||
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建设指挥部 | |||
二、招标项目情况 | |||
1、招标公告名称 | 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声屏障施工项目SPZ1标段 | ||
2、招标编号 | |||
3、招标代理单位 |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4、建设地点 | 南京 | ||
5、专业 | 其它 | 招标种类 | 项目施工 |
数量规模 | 1个标段 | 单位 | |
投资总额 | 投资币别 | 人民币 | |
招标内容 | (1)项目概况南京长江第四大桥是国务院批准的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五桥一隧”过江通道之一,是沪蓉国道主干线——南京绕越高速公路的过江通道和重要组成部分。南京长江第四大桥项目全长28.996km,其中,北接线长13.083km,跨江大桥长约5.448km,南接线长约10.465km。主桥桥型为双塔三跨悬索桥,主跨为1418m。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工程全线设置声屏障约3255米,声屏障形式为金属型透明声屏障,金属型透明声屏障形式为:路基段声屏障高度3.5m,底部1.4m为直立型金属吸声板,中部1.2m为夹胶玻璃(5+0.76+5mm),顶部0.9m为直弧型金属吸声板。通道段声屏障高度3.3m,底部1.2m为直立型金属吸声板,中部1.2m为亚克力板(20mm厚),顶部0.9m为直弧型金属吸声板。桥梁段声屏障高度2.4m,底部0.3m为直立型金属吸声板,中部1.2m为夹胶玻璃(5+0.76+5mm),顶部0.9m为直弧型金属吸声板。桥梁上跨行人通道路段底部采用亚克力板(20mm厚)。(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声屏障施工项目SPZ1标段,招标范围为: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工程沿线声屏障工程的施工。包括屏体、立柱、基础等的制作、供应、运输、安装、调整及缺陷修复等工作,含基础开挖、边坡及防护恢复等。计划工期:2014年1至2014年5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三、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李扬、钟增勇 | 联系电话 | 025-87715119 |
传真 | 025-87715110 | ||
四、报名 | |||
1、报名开始时间 | 2013-12-12 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3-12-19 00:00 |
上午工作时间 | 08:30 至 11:30 | 下午工作时间 | 14:30 至 17:30 |
节假日 | 休息 | ||
2、报名地点 |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详见本招标公告其他说明。 | ||
3、报名条件 | |||
(1)企业资质、资信 |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交通运输部网站“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公布的为准)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 ||
(2)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1)项目经理资格: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2009年1月1日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或轨道工程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一任正职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资格: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铁道、住房和城乡建设、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2009年1月1日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或轨道工程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正职技术负责人; (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且投入的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3)质量、业绩信誉 | (1)业绩要求:200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较好地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的高速公路或轨道工程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 (2)信誉要求:投标当日,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为A级(含暂定A)及以上(如投标后信用等级发生变化,以评标当日信用等级为准)。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 ||
(4)其它证书、证明文件 | |||
(5)需携带的材料 | |||
五、文件售价 | |||
招标文件价格为:1000元 | |||
六、其他说明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南京长江第四大桥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交运【2007】3107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南京重大路桥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总投资35%的资本金由政府投资,总投资65%的资金由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声屏障施工项目SPZ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申请均无效,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本次投标报名采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全天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投标申请人仔细阅读网上(中国招投标网或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或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 投标申请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页(www.jscd.gov.cn),在右侧下部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本省单位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招标监督机构咨询,外省单位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25-52853032)。信用档案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13年2号)》的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至www.jscd.gov.cn网站下载。 (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 (5)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请以投标申请人报名的账户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查询报名成功后,可将该页面截屏并不作修改地保存,以备特殊情况需要时作为证明材料。 (6) 投标申请人需要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本次招标项目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9日00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已按上述程序报名成功的申请人于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30,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本人身份证、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已在江苏省交通招投标信息系统中备案的不需携带原件)至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6栋6楼)处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含图纸)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2月31日11: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10:30至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评标中心(地址:南京市七家湾96号三楼)一号会议室,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