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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鼎山长江大桥及江洲立交声屏障工程(隔音挡板)招标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根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江津区鼎山长江大桥及江洲立交声屏障工程(隔音挡板)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实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及内容 | 投标最高限价 (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江津区鼎山长江大桥及江洲立交声屏障工程(隔音挡板) | 154 | 4 | 中标金额的10% |
二、资金来源:
采购单位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3年 11月 29 日。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下载。
(三)投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递交标书起止时间:2013年12月 20日 14:00时至14:20时;同时缴纳标书费1000元/套(人民币)。
(五)开标时间:2013年 12月 20 日14:30时。
(六)开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通过电汇、汇票、转账等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使用现金进账。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以下任意银行均可)
1、收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2、 开户行及账号:
(1)保证金账户缴费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江津支行
帐号:0164014400000018
(2)保证金账户缴费银行:中行江津支行营业部
帐号:114407321090
3、请在空白处注明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号:40700100291和项目名称:江津区鼎山长江大桥及江洲立交声屏障工程(隔音挡板)。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12月 13日12:00时前(以银行到帐日为准)。于2013年12月 13 日12:00时前,将银行回单和投标人开户许可证递交或电邮(jyzx668@163.com)至区交易中心财务科。投标时提交银行回单原件进行核对。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区交易中心恕不接受,后果自负。
(二)标书费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未缴纳标书费的,其投标无效。
(三)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四)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并及时反馈回复情况。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相关格式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 5 日12:00时前。
(五)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区交易中心。
联系人:陶晓丽 胡洪军
邮 编:402260
电 话:(023)47217306
传 真:(023)47217313、47217300
地 址:江津区几江办事处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福云
电 话:13996322007
邮 编:40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