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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段自购物资声屏障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KHN2013-002
1. 招标条件
新建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简称“长昆客专”)已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483号)、铁道部《关于新建长沙至昆明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7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由中铁大桥局、中铁二十五局、中交路桥建设、中铁十六局、中铁十一局、中交一公局、中铁十二局、中铁隧道、中铁十七局、中铁一局、中铁十四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共11家施工单位联合招标,受其他10家招标人的委托,中铁十二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牵头人承办本次招标工作。首次招标未成功,现重新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5《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铁建设[2012]92号)
2.6《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216号)。
2.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3.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1)。
2.2招标范围、内容及包件划分:(见附件2)。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附件2)。
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公告时间:2013年11月6日至2013年11月1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投标人一律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已参加第一次招标的,可凭原招标文件换取新的招标文件。
5.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1月11日~11月15日8:30~17:30。
5.5发售地点:长沙湘君华天商务酒店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78号。
5.6联系人:王冬洋
联系电话:18910976336
传真:0739-8832380
5.7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的方式发售。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3年12月4日上午8:30至10:00。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年12月4日上午10:00。
6.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湘君华天商务酒店2楼会议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78号。
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另行通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 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鉴于本次招标中,各包件均由不同招标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合包招标,为统一程序和标准,简化招标投标手续,在中标通知下发、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之前的所有程序,均由牵头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作为招标人统一办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招标人均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投标保证金受益人均为牵头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
中标人应向包件中对应招标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递交履约保函、签订合同。
8.1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金石桥镇双金大道中铁十二局项目部
联系人:成变承、王冬洋
电话:13617383666、18910976336
传真:0739-8832380
8.2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铮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大成大厦6层
邮编:100031
电话:010-51898568
传真:010-51898566
8.3非牵头单位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3。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