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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市府东路运河桥隔音板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的运河路西侧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建设及人民大道等五条道路坡道口无障碍标准化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宿发改投资发[2013]1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府东路运河桥隔音板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宿迁市市府东路运河桥。
1.2工程规模: 市府东路运河桥西侧及东侧,双侧布置,西侧长约200米×2,东侧长约360米×2,投资约400万元。
1.3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并安装验收合格。
1.4质量要求:投标产品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隔音板所有材料保证正常使用年限不小于15年。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投标产品全部供应完毕并经现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30%,产品安装调试并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 7 0%,质保期( 2 年) 满且审计结束付清余款。
1.6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是否低于成本的计算方法如下:C=A*K。 其中:A为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且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为7家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K值为93%,投标人投标价格低于C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C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 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隔音板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隔音材料或吸音材料内容;
4.2投标申请人有隔音板或吸音板供货经历;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3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4企业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市检察院联系方式: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412室,联系电话:0527-84366781);
4.5其他条件:(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 企业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可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联系电话:0527-84396017 ;(4)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2013年11月4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qggzyjy.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12-58173200/0527-84396020。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为 2013 年11月18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便民方舟”十层、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具体房间请投标单位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6.2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宿迁市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人:吴非 联系电话:138157905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八楼
联系人:周芸 联系电话:0527-881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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