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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化工程声屏障采购项目招标投标邀请书
招标时间:2013年10月17日
招标编号: SINOHYDRO – 20/08-13067
1. 中国水电路桥公司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化工程总承包部参与承建的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化工程计划采购声屏障用于工程施工,并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受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化工程BT项目所需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声屏障 | 11034 延米 | 技术要求见第五章第2条技术要求条款 |
3. 合格投标人可自
4. 合格的投标人
4 .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 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4 .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商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 4.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4 .3. 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声屏障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声屏障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且投标产品具有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型式检验报告 。
4 .4. 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4 .6. 财务状况:
(1)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2)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6. 定于
招标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化工程总承包部
地 址:郑州高新技区合欢街东8号总承包部办公楼
邮编:450001
联系人:王飞超
电话:15298039665
招标组织机构名称: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218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张文辉
电 话:010-58382183
传 真:010-58382276
监督部门: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10-5838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