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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至松原高速公路声环境敏感点保护措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至松原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春至松原公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交运[2006]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投资、交通运输部补贴、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65%、中央专项基金及自筹35% ,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该项目的声环境敏感点保护措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声环境敏感点保护措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和松原市。

2.2建设规模:声屏障工程2530米

2.3招标范围:声屏障工程2530米

2.4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即CSSP01标段

2.5计划工期:20139252013123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30公里(全幅)一级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须综合考虑施工作业将影响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须具备协调交警、路政等方面的能力,并按公安交管部门及交通路政部门的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并办理相关施工许可手续,同时需自行处理高速公路通行费,且在施工过程中需按交警部门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和施工安全,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的经办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中法定代表人必须到现场,并现场签订投标承诺书)20138202013826,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图纸每套售价2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9180900,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30分至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北小合隆

邮政编码:130216

联系人: 

电话:0431-83444916

传真:0431-8344491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

邮政编码:130033

人:张雪松

电  话:0431-88655555

传  真:0431-845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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