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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BCT-13150850
1 、招标条件

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0】792号文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邢台至衡水高速公路邢台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本项目的绿化及声屏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本项目起于邢台市西与邢汾高速公路相交的太子井互通,向北经皇寺、官庄绕行邢台市西北,向东经任县北、隆尧南穿越大陆泽宁晋泊滞洪区,在巨鹿北、南宫北、新河南通过,经西流乡村东进入衡水冀州,沿东北过新河县前沙洼村东,再次进入冀州,沿东北于黄家庄南侧进入衡水境内,到达终点。

2.2 建设规模 : 本项目路线全长 120.278km ,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20km/h ,路基宽度 28.5m 。设置坂上、皇寺、下屯、任县、隆尧、巨鹿、南天宫(南宫)、西流(新河)共 8 处服务型互通,太子井(与邢汾高速共用)、官庄、苏村 3 处枢纽互通,全线设尹支江、巨鹿 2 处服务区, 2 个养护工区分别与皇寺收费站、南天宫收费站合建。全线设置互通收费站 8 处,监控通信中心 1 处。

2.3 计划工期:

绿化工程:计划工期 9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10 月,计划交工日期为 2014 年 7 月;管护期 24 个月。

声屏障工程:计划工期 9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10 月,计划交工日期为 2014 年 7 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新建段约 120.278 公里绿化及声屏障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工程包括主线路基边坡、互通立交区、收费站和服务区等景观绿化工程和声屏障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管养期阶段等全部相关工作。

2.5 标段划分: 共分为两类9个标段,其中:Ⅰ类 绿化工程施工6个标段,Ⅱ声屏障工程 施工3个标段,详见下表:

邢衡高速公路邢台段段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标段划分

类别

标段

起止桩号

长度(km)

工程内容

Ⅰ类

LH1

K0-358 ~K16+290

16.647

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坂上互通、坂上收费站绿化

LH2

K16+290 ~K34+450

18.160

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皇寺互通、皇寺收费站绿化,尹之江服务区绿化,官庄枢纽互通、下屯互通、下屯收费站绿化

LH3

K34+450 ~K61+900注

27.688

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任县互通、任县收费站绿化,王村互通、王村收费站绿化

LH4

K61+900 ~K84+199.507

22.299

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巨鹿互通、巨鹿收费站绿化,巨鹿服务区绿化

LH5

K85+000 ~K103+980注

18.98

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南宫互通、南宫收费站绿化,苏村枢纽互通绿化

LH6

K103+980 ~K120+482

16.502

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新河互通、新河收费站绿化

Ⅱ类

SPZ1

K0-358 ~K51+200 注

51.795

声屏障 5.06km 的供货、施工、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声屏障采用喷塑彩钢板。

SPZ2

K51+200 ~K71+770

20.570

声屏障 5.24km 的供货、施工、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声屏障采用喷塑彩钢板。

SPZ3

K71+770 ~K120+482 注

47.911

声屏障 5.47km 的供货、施工、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声屏障采用喷塑彩钢板。

注:本项目全长两条断链

1 、k46+000=k46+238.151;            2、k85+000=k84+199.507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Ⅰ类绿化工程施工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不含临时、试行或暂定)。近3年内(指 2010年1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II 类 声屏障工程 施工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2010 年1 月1 日 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 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 3 投标申请人可对以上一个合同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结束后,对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将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其所投合同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Ⅰ类绿化工程只接受前6家投标单位的申请;Ⅱ类声屏障只接受前3家投标单位的申请,且抽签确定所投标段时不得在同一标段。

如果此后发现多于 1 家的关联企业在同一标段投标,则标段内关联企业的投标均无效,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资格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5.1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2013年7月17日至 2013年7月21日(公休日接受报名)的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到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310房间(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方法:

报名时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 A4 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II 类声屏障工程申请人提供);

( 2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有效的证明企业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及企业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

( 3 )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

( 4 )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5.3 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只面向以上证照资料提供完整有效的申请人,如证照正在办理升级、年检,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

5.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13年7月31日 上午8:30~上午11:00时, 地点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312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 http://qlgk.hbsjt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http://www.hebeibidding.com.cn )。 申请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8 、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畅通,以保证来往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邢台市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桥西区公园东街48号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编

054000

邮     编

050081

联系人

王萍

联 系 人

梁卫

电话

0319-8216267

电     话

0311-83086905

传真

0319-8216267

传     真

0311-83086856

 

附件: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有效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3 )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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