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至乌海高速公路十七沟(晋蒙界)至大饭铺段(呼和浩特市境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31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市国道109线十七沟至大饭铺(呼市境内)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和银行贷款,招标代理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机电、隧道消防施工及机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1 建设标准、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晋蒙界十七沟,经杨家川、桦树墕、小沙湾(黄河)、大准铁路、黑岱沟煤矿,终点位于大饭铺。本项目按山岭区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24.5m,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境内路线长59.919km。本段共有大中桥34座,小桥19座(含通道桥),涵洞87道;分离式隧道2座3847米(双洞);土石方总量为1935万立方米;省界半幅主线收费站1处,十七沟收费站1处,清水河服务区1处,清水河南管理中心、养护工区、收费站1处,窑沟收费站、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变电所4处。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6个标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隧道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划分为1个标段。各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2.3 计划工期:交通安全设施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 7 月 25 日,工期 5 个月;机电、隧道消防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 7 月 25 日,工期 6个月,缺陷责任期均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监理企业,可对上述相应标段进行投标:
(1)施工企业
① SDHHL-1~3标段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最近5年内累计成功完成过至少40公里高速公路波形护栏工程的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② SDHGLS标段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最近5年内累计成功完成过至少60公里高速公路隔离栅工程的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③ SDHBZBX-1、2标段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最近5年内累计成功完成过①至少60公里高速公路标线工程的施工;②至少60公里高速公路标志工程的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④ SDHJD-1标段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近5年内至少成功完成过2项高速公路隧道监控、通风设施的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⑤ SDHJD-2标段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近5年内成功完成过累计长度不少于60公里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⑥ SDHSDXF标段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最近5年内至少成功完成过3项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
(2)监理企业
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最近5年内累计成功完成过至少60公里高速公路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并通过交工验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定具体标段。每个施工标段投标人最多可对每个类别中2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每个类别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资质名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隧道消防标段除外)。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 9 日至2013年6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周五下午不办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标段不需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入库申请表、入库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投标报名窗口(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办理报名锁(联系电话:0471-4670433)。入库申请表、入库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格式填写,格式可通过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
已获取报名锁的投标人可于2013年6月 9 日上午9:00至2013年6月 19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com.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不接收现场报名)。
4.2 报名资料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6月 9 日至2013年6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30,下午14:00至18:00,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监理标段不需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到呼和浩特锦颐连锁酒店丁香路店5楼523房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10号,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南150米)进行报名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报名资料审查合格通知书。
4.3 缴纳招标文件费
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监理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应通过转账或汇款方式进行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不同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缴纳招标文件费。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成功且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缴纳招标文件费并打印缴费汇款凭证。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 袁顺
卡 号:6214 8347 1003 3177
开户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报名资料审查合格通知书、招标文件缴费汇款凭证到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71-4660127)。
4.5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3年6月20日8:30,集中地点:国道209线桃花收费站口(蒙古风情园附近);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3年 6 月 21 日9:00,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47号水月城温泉大酒店16楼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7 月 9 日10: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至10: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施工标段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必须同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通过其基本账户(以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所示账号为准)提交相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 7 月 4 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内(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各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表:
标段 | SDHHL-1 SDHHL-2 SDHHL-3 | SDHGLS | SDHBZBX-1 SDHBZBX-2 | SDHJD-1 SDHJD-2 | SDHSDXF | SDHJDJL |
金额(万元) | 40 | 10 | 10 | 80 | 20 | 1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gzyjy.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国道109线十七沟至大饭铺(呼市境内)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北堡乡阳湾子村
邮 编:010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471-7880151、0471-5220834
传 真:0471-7880150、0471-5221726
招标代理: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彩田路中深花园A座10层
邮 编:518033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471-6272160
传 真:0471-6272160
网 址:http://www.hxew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