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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项目绿化及环保设施(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553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8-0176)。项目业主为京台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专项基金、发包人筹措、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专项基金、发包人筹措累计占总投资的35%、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京台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估算总投资50.57亿元,路线全长53.254公里,其中京冀界至别古庄枢纽互通段采用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线全长28.423公里,路基宽度42.0米;别古庄枢纽互通至津冀界段采用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线全长24.831公里,路基宽度34.5米。设计速度全线采用12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2.2计划工期:

LH2:8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8月1日,于2014年3月31日前交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LH3:5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4年5月1日,于2014年9月30日前交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SPZ1:3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9月1日,于2013年11月30日前交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SPZ2:3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4年3月1日,于2014年5月31日前交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北京至台北高速公路廊坊段项目绿化、环保施工,分2个类别4个标段,详细情况见下表

类别

标段

起始桩号

招标内容

工程内容

资质要求

Ⅰ类

LH2

-K0+000.420-K21+900

绿化工程

主线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互通、收费站、服务区绿化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试行或暂定贰级)资质。

LH3

K30+268.035-K53+253.137

绿化工程

主线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互通、收费站、服务区绿化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试行或暂定贰级)资质。

Ⅱ类

SPZ1

-K0+000.420-K21+900

声屏障工程

声屏障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不含临时、试行或暂定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SPZ2

K30+268.035-K53+253.137

声屏障工程

声屏障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不含临时、试行或暂定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上述的资质要求。Ⅰ类要求近三年(2010年01月0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内至少已成功独立完成绿化工程施工业绩2个,且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Ⅱ类要求近三年(2010年01月0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内至少已成功独立完成声屏障施工业绩1个,且单项合同金额在2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参加其中一个类别的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同类别标段数量的家数报名投标,抽签确定所投标段时不得在同一标段,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6月04日至2013年06月0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3)验资报告原件、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的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及参考资料1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参加的投标人定于2013年06月09日14时00分在石家庄市银河宾馆南三楼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举行标段抽签仪式,通过抽签,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随机确定所投标段。已报名投标单位要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抽签的无需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准时参加抽签并领取图纸、参考资料,投标人未能按时到场签到并参加抽签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6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银河宾馆南三楼会议室(地址:石家庄市四中路10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声屏障信息门户网等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台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永清县会昌街267号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A层

电 话:0316-6697821 邮 编:050011

传 真:0316-6697815 电 话:0311-85263860 传 真:0311-85263861
联系人:王占伟 联 系 人:刘强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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