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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公路及其补充工程库伦至平安地公路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收费亭棚、绿化施工及机电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公路及其补充工程库伦至平安地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复文件分别为《关于省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2010]2476号)及《关于省道305线甘旗卡至库伦公路补充工程库伦至平安地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2011]3781号),并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通辽市甘旗卡至库伦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银行贷款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结合主线工程进展情况,决定对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收费亭棚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及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公路改扩建工程,分为两段建设,其中甘旗卡至库伦段路线全长65.583km,库伦至平安地段路线全长21.466km,路线总长为87.049km。

  项目路线起点设在S305线(甘金北线)与G304线一级公路交叉处以东约1.5公里处的S305线上,在K1+289.86处下穿G304线一级公路,沿西南方向下穿新建甘库铁路后,上跨大郑铁路,新建全幅从甘旗卡镇北通过。而后路线利用S305线现有道路为半幅,沿现有道路一侧分离新建半幅,绕过满斗苏木、三家子镇后,至库伦旗。路线绕过库伦镇城区,沿线位向南跨过铁牛河,经过奈林稿、西牌楼、小奈林稿、龙王庙、代西华,终点止于平安地(蒙辽界),与辽宁省务平线顺接。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路基宽24.5米,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甘旗卡至库伦段:共设互通立交1处,桥梁18座,其大桥7座、(通道桥)小桥11座;共设涵洞39道;甘旗卡养护工区1处、库伦养护工区1处、大清沟主线收费站及停车区1 处。

  库伦至平安地段:设置大桥1座、中桥2座、小桥3座、涵洞13道,代西华停车区1处。

  2.2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2个标段,其中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划分5个标段,机电工程施工划分1个标段、收费亭棚工程施工划分1个标段,绿化工程施工划分3个标段,工程质量检测划分1个标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标段1个,具体标段划分见下表:

工程名称标段号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
交通安全 设施JA01-GK甘库段K0+000-K40+000各种标志(含基础)、里程牌、百米牌、界碑、轮廓标、防撞垫的制作采购及安装,道路标线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JA02-GKP甘库段K40+000-K64+744.73 库平段K64+829.958-K86+300
JA03-GK甘库段K0+000-K30+000波形护栏、活动护栏、立柱(含基础)、防眩板、防落物网、声屏障、隔声窗的制作采购及安装。
JA04-GK甘库段K30+000-K64+744.73
JA05-KP库平段K64+829.958-K86+300

2.3计划工期:

  ①交通安全设施工程: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②机电工程: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③收费亭棚工程: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8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④绿化工程: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⑤工程质量检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线交工验收日前28天止,检测期内完成本标段的质量检测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止。

  ⑥机电监理: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并相应具备上表中的注册资金及资质要求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监理标段、工程质量检测标段和绿化工程标段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4在过去5年内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收费亭棚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及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不少于2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工程质量检测标和机电监理标允许授权代理人)持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除工程质量检测标段、机电监理标段和绿化工程标段)、CMA证书及附表原件(仅限工程质量检测标段)、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同时投标人还需要提供一张A4纸打印的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网址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 5 月 6  日至2013年 5 月 10 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 ,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到通辽市交通运输局十六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本次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资料费),工程质量检测及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工程质量检测标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需按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到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申请表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备案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7天前止,备案联系人侯贵,联系方式0471-6269434,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局南街68号交通运输厅办公楼1011房间。

  4.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5.现场考察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3年5月11日8时30分,集中地点:通辽市甘旗卡至库伦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地址 通辽市 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玛拉沁大街老国税楼)

  投标预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JA01-GK、JA02-GKP、LH01-GK、 LH02-GK、GKJD每标段5万元整;JA03-GK、JA04-GK、JA05-KP为每标段人民币20万元整;LH03-GK、 GKTP、GKPJC每标段人民币3万元整,GKJL3每标段人民币0.2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应分别对每个标段提交投标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收费亭棚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绿化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3日上午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0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通辽市交通运输局十六楼会议室(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投标文件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通辽市交通运输局网 (http://www.tljt.gov.cn/)上发布。

  

10.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纪委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    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电    话:0475-8213999

  邮    编:028000

  

1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市甘旗卡至库伦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邮编:028000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475-6359897

  传真:0475-635989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甲79号冠京写字楼811室

  邮编:100022                       

  电话:010-58695368-245  13466706354

  传真:010-58692269

  联系人:曹伟宏

  附件: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检测机构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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