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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西大道二期(季华路至樵乐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第C2S-05合同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禅西大道二期工程(季华路至樵乐路段)、佛山市龙湾大桥及引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项目分为2个合同段,名称分别为:1佛山市禅西大道二期(季华路至樵乐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第C2S-05合同段),2佛山市龙湾大桥及引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第LWS-04合同段)。本次招标的是佛山市禅西大道二期(季华路至樵乐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第C2S-05合同段)。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佛山市禅西大道二期工程(季华路至樵乐路段)包括佛山市禅西大道季华路至樵乐路段(G325国道改线)工程、佛山市上华至村头坊公路辅道工程。佛山市禅西大道季华路至樵乐路段(G325国道改线)工程起点位于禅城区南庄镇交界处的东平水道大堤北侧,接禅西大道一期工程(罗村至季华路段)终点桩号K6+403.024,向南跨过东平水道,穿过南庄镇的榕洲村,跨过南庄大道和吉利涌,然后经过乐从镇的上华村和良教村,终止于顺德区乐从镇的樵乐路(S363),终点桩号K11+320,道路全长约5公里,主线采用一级公路,设计车速80km/h。佛山市上华至村头坊公路辅道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两侧辅道起点桩号分别为ZBK0+000(K7+820)及YBK0+000(K7+820),两侧辅道终点桩号为K12+148,辅道设计车速40km/h。
2.1.2招标范围
第C2S-05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佛山市禅西大道季华路至樵乐路段(G325国道改线)工程及佛山市上华至村头坊公路辅道工程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指路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等)、交通标线(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分界线等)、轮廓标、防眩设施、里程碑和百米牌、波形梁护栏、隔离栅、声屏障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合同段招标人控制价上限为人民币880万元。
2.1.3计划工期
第C2S-05合同段计划工期:共 120 日历天,预计2013年 4 月开工。
2.2 标段划分:
标段 | 标段类别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第C2S-05合同段 | 交通安全设施 | 具体见招标公告第2.1款 | 主线及两侧辅道约5km | 具体见招标公告第2.1.2款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
注: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同时对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允许投标时使用同一套人员、设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根据省治工办意见,投标人不论在何地受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3.6在最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投标人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4 月07 日14 时00 分至2013年04 月12 日11 时3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凭报名收据及上述原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套到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财会审计部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与一环交汇处4楼)交纳招标文件费,到计划合约部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佛陈路与一环交汇处3楼,联系电话:0757-26365156、26365159)领取招标文件。
4.2每标段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投标人需自备U盘到招标人文件出售处拷贝本项目施工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投标人应按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7.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8.公告附件
资格审查条件见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
邮政编码:528313
联 系 人:陈先生、谢先生
电 话:0757-26365156、26365159
传 真:0757-26365160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6楼E室
邮政编码:510620
联 系 人:梁先生、张先生
电 话:020-87575800转801、806 020-87577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