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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渔平高速公路工程环保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清渔溪至平潭大桥高速公路及江阴疏港支线项目工程项目已由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交建[2008]94号文批准建设,目前已建成通车。项目业主为福州渔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入、自筹资金、银行贷款等,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完善项目环保设施,根据现场实际,需在已通车路段增设声屏障、桥梁雨水挂管及沉淀池、砼防撞护栏、硬化土路肩、边坡绿化等环保设施,现对上述环保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福清渔溪至平潭大桥高速公路及江阴疏港支线项目工程,位于渔平高速全线。本项目环保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90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本次招标共划为一个合同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主 要 工 程 内 容
1
桥梁雨水管吊架58.43t
2
桥梁外挂硬聚氯乙烯管:外径250mm:5450m、 外径400mm:1570m
3
C30混凝土护栏800m
4
波形梁钢护栏起、终端头2处;轮廓标:附着式轮廓标(De-Rbw-At1)4块、
附着式轮廓标(De-Rbw-At2)34块
5
原有护栏拆除:Gr-A-4E护栏拆除732m、Gr-SB-2C护栏拆除40m、
Gr-SB-2E护栏拆除60m;边坡修复832m
6
硬化土路肩1374m3
7
声屏障:路堤段声屏障648m、桥梁段声屏障330m
8
沉淀池(含栏杆):长×宽×深:11.78×6.8×3.4m×5个、
长×宽×深:23.8×6.8×3.4m×2个、长×宽×深:28.8×6.8×3.4m×1个
9
排空管(PVC-U双壁波纹管):外径250mm、400mm、500mm及600mm(长度各暂按50m计列)
10
蓄污(蒸发)池 (含隔离栅)1个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业主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照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3年3月11日至2013年3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三环路1号二楼计划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集中时间:2013年3月18日9时整,集中地点:福泉高速公路大往服务区(福州往泉州方向),投标人应自备用于现场踏勘的车辆;投标预备会时间:2013年3月18日15时整,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三环路1号一楼会议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8日10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至10时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三环路1号一楼福州渔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招标人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并签到。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渔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三环路1号(湾边大桥管理所内)
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0591-87441197
传 真:0591-87441239
邮政编码:3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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