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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东莞火车站~虎门火车站段)消声设备、声屏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发改基础[2010]2967号文 批准,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现对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东莞火车站~虎门火车站段) 消声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东莞火车站~虎门火车站段)消声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万工、叶工 联系电话:0769-22210361、0769-2863981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人: 张乾坤、刘小磊 联系电话: 020-83547022、8354600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概况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是一条由北部——西南方向的市域快速干线,是连接东莞西部城镇密集带的客运交通走廊。R2线线路全长37.787km,其中地下线长33.602km,高架线长3.770km,路基段长0.415km,全线共设东莞火车站、茶山站、榴花公园站、下桥站、天宝站、东城站、旗峰公园站、鸿福路站、西平站、蛤地站、陈屋站、寮厦站、珊美站、展览中心站14座地下站,以及虎门火车站1座高架站,在茶山站西侧设车辆段1座,控制中心设于西平站西北侧,全线共设置2座主变电所。计划于2015年6月建成开通。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主要招标内容: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东莞火车站~虎门火车站段)所需的消声设备:地铁车站及中间风井的组合片式消声器及管壳式消声器、高架段的声屏障以及必须的配套设备(装置)、随机附件、专用/特种工具和测试验仪器、相关技术服务。
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 44,000,000.00 元。
五、供货地点: 东莞市
供货时间: 见用户需求书
六、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3 年 2 月 27 日 至 2013 年 3 月 5 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3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以及必须办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IC卡。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拟投组合片式消声器制造商;
3. 投标人在2008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在国内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消声器供货业绩。业绩需同时提供采购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预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注:如提供消声器等设备组合类项目的供货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内消声器设备清单及金额。
4. 投标人提交签字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招标人不得在招标公告第九点中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承诺函》等形式变相增加资审合格条件。
十、资格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有关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党群监察部
电话: 0769-28639801
邮编:523073
地址:东莞市新城市中心区稻花路1号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1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