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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Y(2013)-GS-XFL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09]1695号” 文批准建设。该项目是河北省“十一五”规划项目,并已列入河北省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邢汾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是河北省高速公路布局规划“五纵六横七条线”中“横五”的组成部分,主线起点位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邢台南互通南侧1.5km处,设置复合式互通与邢临高速及京港澳高速公路连接;路线向西途经邢台市高开区、沙河市、桥西区和邢台县,共13个乡镇、办事处,71个村,终点位于冀晋省界,与山西段汾邢高速公路相接。

(2)建设规模: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路线全长84.32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8.5m,起点至路罗段(AK2+870.084-BK58+190,路线长58.746公里)设计速度100km/h,路罗至终点段(BK58+190-BK83+770,路线长25.580公里)设计速度80km/h。全线设连接线2条共18.311km,其中西环连接线长16.858km,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米;平涉连接线长1.453km,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0米。

全线设4处匝道收费站,1处省界主线收费站,3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2处管理所,1个隧洞管理站,1处超限卸载场,路政用房2处,服务设施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734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绿化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3月,于2013年12月交工,计划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管护期)24个月。

声屏障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3年3月,于2013年12月交工,计划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管护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北省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管护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各项目工程的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类别

标段

起止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

I类

LH1

K0+000-K7+860

7.86

主线路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留村互通

LH2

K7+860-K10+000

2.14

主线路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沙河互通、沙河收费站

LH3

K10+000-K21+315

11.315

主线路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羊范互通、羊范收费站、邢汾监控分中心

LH4

K21+315-K42+526.072(扣除K27+750-K30+670

太子井互通段)

18.291

主线路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邢台西服务区

LH5

K27+750-K30+670

2.92

太子井互通段(路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

LH6

BK39+100-BK47+960

8.86

主线路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龙泉寺互通、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

LH7

BK47+960-BK66+690

18.73

主线路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路罗互通、路罗收费站

LH8

BK66+690-BK71+900

5.21

主线路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清家沟服务区、主线站、养护工区

LH9

BK71+900+-BK83+770

11.87

主线路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洺水隧道站

II类

SPZ1

K0+000-K20+000

声屏障

SPZ2

K20+000-K83+770

声屏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类别提交1份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最多接受I类9名、II类2名投标人报名。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2日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的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II类投标单位提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人民币(含图纸),售后不退。

4.3标段抽签

招标人定于2013年2月23日10时00分在美东国际大酒店三楼皇家宴会厅(地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18号副1号)举行标段抽签仪式,通过抽签,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随机确定所投标段。投标人派委托代理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投标人未能按时到场参加抽签会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3月1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美东国际大酒店三楼皇家宴会厅(地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18号副1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邢汾筹建处

地 址:邢台市中兴东大街671号

邮 编:054001

联系人:王洋

电 话:0319-3677806

传 真:0319-3677699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邮编:050051

电话:0311-89681169

传真:0311-83021585

联系人:张勇才

                


附件:
 
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河北省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河北省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I类

(绿化)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试行或暂定)资质。

II类

(声屏障)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I类

(绿化)

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 150万元。

II类

(声屏障)

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I类

(绿化)

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已独立成功地完成1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或1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II类

(声屏障)

近三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已独立成功地完成1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I、II类

投标人过去3年(2010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I类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中级职称(园林或林业相关专业),担任过1个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中级职称(园林或林业相关专业),担任过1个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II类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具有省级交通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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