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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满国道主干线牙克石至海拉尔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由 交公路发[2011]181号文件批复 ,项目业主为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交通运输部补贴、国内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绥满国道主干线牙克石至海拉尔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为 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电工程、声屏障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牙克石市西海满村与鄂温克族自治旗交界处,与在建的绥满公路博克图至牙克石段高速公路相接,路线经巴雁镇(大雁矿区)、扎罗木得、哈克镇、止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北敖包山西侧海拉尔北互通,与绥满国道主干线海拉尔至满洲里段一级公路的起点相接。路线全长76.285公里,技术标准为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路面宽度24.5米,设计速度100km/h。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机电工程、声屏障工程施工。机电工程包括全线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施工,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供货、运输、安装、测试、试运行、培训和缺陷责任修复等全套服务;声屏障工程包括全线声屏障的制作、安装及缺陷责任修复。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机电工程1个标段,声屏障工程1个标段,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 施工标段 | 起讫点桩号 | 长度 | 主要工程内容 |
| YHJD | 主线K0+000~K76+285 | 76.285km | 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施工,要求承包人提供包括供货、运输、安装、测试、试运行、培训和缺陷责任修复等全套服务。 |
| YHSPZ | 主线K0+000~K76+285 | 4190m | 声屏障的制作、安装及缺陷修复。 |
2.4计划工期:机电工程: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声屏障工程:2013年5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投标: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机电工程:①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含6000万元)人民币;②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近五年内至少独立完成一个不少于70公里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且累计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不少于200公里。
(2)声屏障工程:①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近五年内累计完工并通过交工验收的高速公路或城市主干道声屏障施工项目不少于2个且累计长度不小于4000m的声屏障制作和安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若存在同时出现关联企业投标,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①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若同时报名,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层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若分时报名,先到优先。
②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若同时报名,保留其子公司的投标资格,对母公司将不接受其投标,若分时报名,先到优先。
③若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若同时报名,投标人自行确定一家公司(或一个法人)进行投标,若分时报名,先到优先。
违反本条款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仅允许中1个标段。
3.7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投标人中标后,合同协议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订,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确定下一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凭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及盖有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购买人身份证及彩色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套(如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一张A4纸打印的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网址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于 2013 年 2 月 1 日至 2013 年 2 月 5 日,每日 9:00 至 12:00 ,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到 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北国经典小区嘉园3号楼1单元201室)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300 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
5 、现场考察与标前会议
5.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5.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 2013 年 2 月 6 日 15 时前以书面或传真的方式送(传)至招标代理处,招标人对提交问题的解答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于 2013 年 2 月 7 日15时前在http://www.xczb.net网页上发布。 投标人在 收到补遗书后于24小时内向招标代理发送回执确 认 。
6 、投标保证金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YHJD标段人民币 60万元 , YHSPZ标段人民币 20万元 。 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 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 至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至 呼伦贝尔市嘉世豪酒店三楼会议室(海拉尔区巴彦托海路1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投标文件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满国道主干线牙克石至海拉尔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呼伦贝尔市工业园区301国道路北农垦加油站对面
邮 编:021008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0470-8266776
传 真:0470-8266776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北国经典小区嘉园3号楼1单元201室
邮 编:021008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70-8293530、0451-88100152
传 真:0451-88100150
电 邮:55553978@163.com
二○一三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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