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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至洪口界高速公路项目土建工程路面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西省萍乡至洪口界高速公路项目原投资方为香港大益萍洪高速公路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设审字[2006]456号和[2006]4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于2006年10月26日正式开工,由于种种原因,工程于2007年10月全线停工。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项目于2012年11月转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实施。经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发改交通字【2012】2653号文件批准,项目法人变更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00%,项目发包人和招标人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至洪口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路面合同段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西省萍乡至洪口界(含萍乡至妙岭段和妙岭至洪口界段)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上海至昆明、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联络线,是国省道主干线京珠高速公路和大庆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的重要补充。项目全线位于江西省萍乡市,起于萍乡市安源经济开发区叶家坳村与320国道相接,经安源区青山镇,在上栗县福田镇分别下穿沪昆高速公路和沪昆高铁,经上栗县长平乡,上栗镇、金山镇,终点位于穿越赣湘交界金山镇洪口界,与湖南省长沙至浏阳高速公路相接。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33.796km,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100km/h;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桥涵和路基1/100。

2.3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萍乡至洪口界高速公路项目33.796km的路面工程(包含路面、挖方段边沟、中央分隔带植树、通信管道、声屏障等)施工、完成及缺陷修复,全线共分1个合同段(AP合同段)。

2.4计划工期

本项目路面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5月,计划施工工期2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路面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3 投标人近5年内(指2007年12月1日至今,下同)在一个标段内完成了修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不少于20千米,且累计完成了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不少于40千米。

3.1.4 投标人在财务、信誉、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条件。

3.1.5 投标人在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管理系统内有信用等级评定,且信用等级必须评定为AA级。

3.1.6 按照《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截止至2013年1月27日24:00时,凡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备案登记的从业单位,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除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省重点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赣府字[2011]43号文)的获奖情况外,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项目经理和总工)和其他获奖情况,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7日24:00时(其中投标人的“企业业绩”信息数据以系统中“查看业绩”页面中“主要工程量”栏填写的桥梁、隧道、路基、路面数据为准,如“主要工程量”栏以上4项中某项无数据,则依次按“业绩扫描件管理”中“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竣工鉴定证书)、交工验收证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的优先顺序摘录相关数据,若以上扫描件中字迹不能清晰可辨,则本项业绩中此单项业绩评审时不予认可);未备案登记的资质、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除赣府字[2011]43号文的获奖情况外)在评标中将不予认可。若投标人在1月27日24:00时之后更新其已备案的资质、业绩、人员或获奖情况,将导致更新的该条信息在评标中不被认可。投标人虽然在备案系统中登记了的资质、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但在投标文件中未填报,其在备案系统中投标文件未填报部分的信息在评标中将不被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2月1日,每日9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南昌建设大厦)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3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3月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南昌建设大厦)。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江西省招标投标网( http://www.jxtb.org.cn )、江西交通信息网( http://www.jxjt.gov.cn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ncein.org.cn )和江西萍洪高速公路网( http://www.jxphgs.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至洪口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49号交通科技大楼8楼

邮 编:330008

联系人:陈先生 杨先生

电 话:0791- 86621250 传 真:0791- 86621250

网 址:http:// www.jxphgs.com (有关补遗将在此网站发布)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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