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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秦高速公路迁安支线京秦高速至迁安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交通〔2009〕7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建设地点及规模:京秦高速公路迁安支线京秦高速至迁安段工程路线起点位于沙河驿镇东侧,刘庄子村西侧(与京秦高速公路交叉处),向北在安山口村东南上跨京哈铁路,经周庄西,康官营村东,在郑店子村东跨平杨公路,在驿南府东跨钢城路,过韩官营村后,沿滦河西大堤布线,在张官营北跨褀光路,路线继续向北沿大堤布线,在马兰庄镇东跨越滦河及迁擂公路,向北经上金山院、凤凰山,上跨大秦铁路后,终于小崔庄西北,与新建三抚公路相接。路线全长35.588公里。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8.3亿元。
2.2技术标准:主线起点至祺光互通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33.5米,祺光互通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6米。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全线共设互通立交4处,跨铁路分离式立交2处,服务区1处,收费站4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3年3月1日,交工工期为2013年12 月31日。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本次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共分为五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项目 | 标段 | 招标内容 |
交通安全设施 | JA1 | 全线标志、声屏障 |
JA2 | 全线标线、反光路钮 | |
JA3 | K0+000-K15+600钢护栏开口、轮廓标、防撞桶 | |
JA4 | K15+600-K35+587.545钢护栏开口、轮廓标、防撞桶 | |
JA5 | 全线隔离栅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批准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信誉良好;近五年内(2008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成功完成2条(段)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且近五年(2008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完成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未列入资质名录的投标人,报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如资格审查时仍未列入名录,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4每个投标人只能对其中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报名时不具体填报标段。
3.5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企业的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河北省2011年度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准,如未在《河北省2011年度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以《河北省2010年度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信用等级被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AA级、A级、B级、C级的投标人以下分别简称为AA级投标人、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C级投标人。
初次进入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投标的申请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将不超过5家。抽签确定所投标段时不得在同一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1 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代表于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河北省迁安市慧昌大街666号九江饭店1628房间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未在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投标人)。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未在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申请人需按照附件的要求办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28日11:30时,申请人应于当日8:30时至11:3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等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招 标 人:迁安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址:迁安市钢城东路
邮编:064400
联 系 人:彭玖良
电话:0315-7669919
传真:0315-7669919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建设北路99号火炬大厦16层
邮编:063000
联 系 人:吴云良
电话:0315-7576666-1628
传真:0315-3203810
电子邮件:rhah2011@126.com
集团监察部:张春光,电话:15081199220
2013年1月14日
附件: 1、本项目招标的其他注意事项
2、申领电子信息卡授权委托书格式
3、须在“信息系统”填报的资料明细表
1、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运行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222.63.99:8213,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已经开始运行。
2、各从业单位依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交通厅《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河北省公路建设管理平台(www.hb-gljspt.com.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填报的企业基本信息将自动转入新的“信息系统”。
3、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标)报名同时,从业单位委托代理人可以持专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申领电子信息卡(在原“管理平台”已领取的电子信息卡依然有效,不需重新申领),必须凭电子信息卡登录新的“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并打印本项目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等工作。
4、从业单位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本项目资格预审(招标)报名、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的有关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等信息,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在“信息系统”对社会部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不实信息的投诉。从业单位在项目资审、投标、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行为,将直接影响其年终的信用等级评价,并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5、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申请人(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与“信息系统”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未在“信息系统”报名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与“信息系统”中填报信息不一致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审、投标和中标的资格(按废标处理)。
6、电子信息卡。每一个从业单位(符合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只能申领一个,可以永久使用,再次到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申请投标时,只能凭电子信息卡登录“信息系统”才能进行资格预审(投标)报名、填报需要补充的资料信息、打印相关资料。需再次申领时,须持经公证的专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工作证、社保证明复印件付费(收取成本费300元/个)领取,原卡同时注销。
申领电子信息卡
本人(姓名)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领“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电子信息卡。
本人签署此委托书时已经知道: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已于2010年4月20日起试行。本次申领的电子信息卡,我单位只能申领一个,可以永久使用,再次进入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申请资格预审或投标时,只能凭此电子信息卡登录“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222.63.99:8213),才能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并打印项目资格审查申请资料等工作。需再次申领时,需持经公证的专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工作证、社保证明复印件付费(收取成本费300元/个)领取,原卡同时注销。与此相关的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如为二代身份证,须同时提供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
如为二代身份证,须同时提供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年龄:职务:
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本项目须在“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22.222.63.99:8213)填报并打印的资料明细清单:
填报资料明细清单
序号 | 内容 | 与申请文件对应表格编号 |
1 |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 表3-1 |
2 |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 表3-5 |
3 | 财务状况表 | 表4-1 |
4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表5-2 |
5 |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 表六 |
注:1. 申请人在填报“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过程中,所填报的内容不仅限于此次资格预审所要求的内容,系统支持以上表格的打印输出。
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中上述表格由申请人按要求在“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毕后打印输出,不得另行手工填报,否则将予以废标处理。
3. “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杨小军,联系电话:0311-87899326,1367318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