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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Y2012-GS-CCL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0]540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9-0253)。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由主线和围场支线组成。主线起自蒙冀交界的茅荆坝,接内蒙古拟建的赤峰至茅荆坝(蒙冀界)高速公路,止于承德红石砬,与京承高速公路相接。围场支线起自主线大庙互通立交,止于围场县城北,与国道G111相接。

项目区北靠内蒙高原,受高压控制影响较大,属大陆性季风气候,总的特点是春秋干旱多风,冬季干寒漫长,夏季短促,雨量充沛,昼夜温差悬殊。

资料显示,该区年均气温9℃,北部较南部略低。一月最冷,月均气温-8.7℃,七月最热,月均气温24.5℃;极端最低气温-31.4℃,极端最高气温39.4℃;年降雨量500650mm左右,降雨主要集中在68月,约占年降雨量70%,主要表现为暴雨形式;该区年蒸发量1838.7mm;年均日照28002900小时;无霜期150天左右,区域最大冻土深度1.5米。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全长111.237Km,其中东营子至双峰寺段约5Km已纳入承朝高速公路建设规模,实际新建里程为106.237Km 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Km/h,东营子至东园子段约33公里(含纳入长深高速的东营子至双峰寺段约5公里)采用六车道,路基宽度33.5;其余路段约79公里采用四车道,路基宽度26。围场支线全长70.457Km,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24.5

2.3计划工期:

绿化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33月,于201310月交工,计划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管护期)24个月。

声屏障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34月,于20139月交工,计划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管护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各项目工程的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类别

标段

起止桩号

主要工程内容

I

LH-1

主线:K2+125(起点)~K20+676(大庙互通终点);

支线:K0+000~K7+250

1.大庙互通绿化及灌溉;2.省界主线站(隧道管理站、监控通信所)绿化;3.路基两侧、分离式路基中间带及隧道出入口绿化。

LH-2

主线:K20+676~K37+050

1.七家互通绿化及灌溉;2.七家收费站(养护工区)、七家服务区绿化;3.路基两侧、分离式路基中间带及隧道出入口绿化。

LH-3

主线:K37+050~K50+014(岗子隧道入口)

1.两家互通绿化及灌溉;2.两家收费站绿化;3.主线两侧、分离式路基中间带及隧道出入口绿化。

LH-4

主线:K50+014~ K67+860(东营子互通起点)

1.头沟互通绿化及灌溉;2.头沟收费站(隧道管理站)绿化;3.主线两侧、分离式路基中间带及隧道出入口绿化。

LH-5

主线:K67+860~K87+350(避暑山庄互通起点)

1.东营子互通、双峰寺互通绿化及灌溉;2.双峰寺服务区绿化;3.路基两侧、分离式路基中间带及隧道出入口绿化。

LH-6

主线:

K87+350~K103+800.6ZK103+764.775)(东园子互通起点)

1.避暑山庄互通、夏台互通绿化及灌溉;2.避暑山庄收费站(宿办楼)、夏台互通收费站(隧道管理站)绿化;3.路基两侧、分离式路基中间带及隧道出入口绿化。

LH-7

主线:

K103+800.6(ZK103+764.775)~K114+249

1.东园子互通、滦河互通、红石砬互通绿化及灌溉;2.滦河互通收费站(养护工区)绿化;3.路基两侧、分离式路基中间带及隧道出入口绿化。

LH-8

支线:K7+250~K36+050 (兰旗卡伦互通终点)

1.兰旗卡伦互通绿化及灌溉;2.兰旗卡伦互通收费站绿化;3.路基两侧、分离式路基中间带及隧道出入口绿化。

LH-9

支线:K36+050~K53+910ZK54+700)(四合永互通起点)

1. 钓鱼台服务区绿化;2.钓鱼台观景台绿化;3.路基两侧、分离式路基中间带及隧道出入口绿化。

LH-10

支线:

K53+910(ZK54+700)~K70+456.682

1.四合永互通绿化及灌溉;2.四合永互通收费站、支线主线收费站绿化;3.路基两侧、分离式路基中间带及隧道出入口绿化。

II

SPZ-1

主线:K2+125~K71+113

支线:K0+500~K0+700

声屏障

SPZ-2

主线:K71+113~K114+249

声屏障

SPZ-3

支线:K0+700~K70+456.682

声屏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类别提交1份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最多接受I10名、II3投标人报名。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112220121126每日(公休、节假日不休)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的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报II类投标单位提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标段抽签

招标人定于20121127930 分在石家庄裕华大酒店2楼大会议室举行标段抽签仪式,通过抽签,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随机确定所投标段。投标人派委托代理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投标人未能按时到场参加抽签会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2月14 9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0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裕华大酒店2楼大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赤筹建处

地 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高庙(原承德交通疗养院)

邮 编: 067000

联系人:周巍

电 话: 0314-2274000

传 真: 0314-2274000

邮 箱: hbgscccjc@126.com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邮编:050051

电话:0311-89681169

传真:0311-83021585

联系人:张勇才

                

20121122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河北省茅荆坝(蒙冀界)至承德公路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I

(绿化)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试行或暂定)资质。

II

(声屏障)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I

(绿化)

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 150 万元。

II

(声屏障)

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 300 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I

(绿化)

近三年内(200910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已独立成功地完成1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或1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II

(声屏障)

近三年内(200910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已独立成功地完成1个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III

投标人过去3年(200910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I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中级职称(园林或林业相关专业),担任过1个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中级职称(园林或林业相关专业),担任过1个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II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有省级交通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具有省级交通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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