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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环城高速公路南安至石井段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环城高速公路南安至石井段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和福建省发改委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环城高速公路南安至石井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10〕135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泉州南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福建省、泉州市投资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省、市投资占35%,银行贷款占65%。招标人为泉州南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采用“合理低价”的方法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
2.2 项目的规模:
项目主线起点于泉州泉三高速公路张坑枢纽互通,终点于规划的泉厦漳城市联盟高速公路预留互通,并与省道201线连接。路线全长42.081公里,其中主线全长40.852公里,连接线长1.229公里。主线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33.5m,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连接线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24.5m,设计行车速度80km/h。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
本项目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0个月(含备料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于2013年2月动工,至2013年11月完工,2013年12月通车。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共分为2个标段,根据工程性质分为1个投标段组;本次共招标2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
(km)
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工期
(月)
B1
K0+000~K22+524
22.452
路面工程:路槽顶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包括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互通连接线);隧道沥青砼路面;桥面沥青砼(含匝道桥);收费广场砼路面;中央分隔带、路缘带、桥梁伸缩缝;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等。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水泥砼防撞护栏、波形梁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工程;互通区、收费岛安全设施;通信管线预埋等。
绿化景观工程:中央分隔带绿化、碎落台绿化、上下边坡种植乔灌木、隧道进出口景观绿化、服务区内及收费站房场内景观绿化等。
施工工期1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施工工期含备料期)
B2
主线:
K22+524~K41+555.3
连接线:K41+555.3~K42+784.3
19.629
路面工程:路槽顶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包括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互通连接线);隧道沥青砼路面;桥面沥青砼(含匝道桥);收费广场砼路面;中央分隔带、路缘带、桥梁伸缩缝;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等。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水泥砼防撞护栏、波形梁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工程;互通区、收费岛安全设施;通信管线预埋等。
绿化景观工程:中央分隔带绿化、碎落台绿化、上下边坡种植乔灌木、隧道进出口景观绿化、收费站房场内景观绿化等。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发包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时,可邀请一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当无绿化工程施工资质时,必须选择一家具备与本项目绿化规模相对应的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进行分包。
(2)投标人业绩条件:
①200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在国内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两个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项目(含交通安全设施等),每个项目合同价(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在1.5亿元以上;
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企业的要求:2007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在国内至少成功完成过两个合同,且每个合同段均为20公里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2011年度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年度信用考核等级为AA级、A级的施工企业业绩可免于审查。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联合体主办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财务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主办人)为本合同提供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②投标人(联合体主办人)注册资本金应为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
3.2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由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法人作为联合体主办人。
3.3投标人允许参投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每个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必须对参投的同一组内的各个合同段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参投的具体标段,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7条款“随机摇号办法”);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同一组中出现关联企业,则通过随机摇号办法确定各投标人可参投的标段(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7条款“随机摇号办法”)。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合同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或路面试验检测服务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试验检测服务合同段,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试验检测服务合同段。(已中标的路面监理人分别为:〔B1标段〕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2标段〕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3.6评标结束后,路面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及项目经理、总工资格信息以及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废标的理由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2011年度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年度信用考核等级为AA级、A级的企业业绩可免于公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1115日至201211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泉州南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南安市成功街889号南安农商银行附属楼2楼)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包括联合体)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单位)、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项目补充本》(上、下册)每份售价500 元,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每合同段售价3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份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211229:30,集中地点:泉州南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南安市成功街889号南安农商银行大厦);投标人应自备车辆。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112315:00,地点:泉州南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南安市成功街889号南安农商银行附属楼2楼)(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21215830分至143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1215143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泉州华侨大厦(泉州市百源路,酒店电话:0595-221720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并办理递交手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投标人应于2012128日下午1730前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业绩(包括联合体)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信息表(信息表格式将在出售招标文件时提供)送达招标人,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未按时提交信息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2011年度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年度信用考核等级为AA级、A级的施工企业可不需提供业绩,仅提交项目经理、总工信息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声屏障信息门户网等媒体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南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安市成功街889号(南安农商银行大厦3楼)
邮 编:362300
联 系 人:陈先生 郑先生
电 话:0595-86335623 0595-86335624
传 真:0595-86335623
电子邮箱:nsgs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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