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麓谷明德学校声屏障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麓谷明德学校声屏障工程 已由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基本建设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高新区区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麓谷明德学校北向的岳麓大道路段 ; 2.2建设规模: 全线声屏障总长为236米,高度为3米。声屏障采用直立顶部弧形半透光形式,支撑立柱采用加厚形工字钢,下部为一定高度的8mm亚克力板透明隔声屏体,上部为弧形铝板金属穿孔百叶吸声屏体。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工程造价约 80 万元; 2.3招标范围: 安装声屏障236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质量标准: 合格 ; 2.6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评标办法: 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综合评估法(Ⅰ)”。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或土建或安装或市政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4其他要求: (1)省、市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长备案证》,并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2)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含)将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缴至招标人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基本建设办公室。 6.2开标时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09日至2012年11月14日登录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2年11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向招标人(招标人受理招标疑问邮箱: 1050551948@qq.com)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在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发布,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4日16:00时。 9.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高新区管委会C栋三楼309会议室。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发布。 11、招标人: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基本建设办公室 地址:河西麓谷大道668号 电话:0731-88995347 传真:0731-88995346 12、行政监管: 本项目行政监管单位:长沙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办法: 073188995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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