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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永高速公路泉州段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和路面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永高速公路泉州段已由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至永定高速公路永春至永定泉州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10]169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至永定高速公路仙游至永春泉州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闽交建[2010]168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泉州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福建省、泉州市投资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省、市投资占35%,银行贷款占65%。招标人为泉州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和路面试验检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采用“合理低价”的方法评标,路面试验检测服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的方法评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
2.2 项目的规模:
本项目由莆田至永定高速公路仙游至永春泉州段(以下简称“仙永段”)和莆田至永定高速公路永春至永定泉州段(以下简称“双永段”)组成。
仙永段起于莆田市与泉州市交界处的白鸽岭隧道内(桩号YK90+320.00),经永春县湖洋镇、东关镇、东平镇、桃城镇、岵山镇,设置湖洋、永春东互通,设岵山磻溪枢纽互通与泉三高速公路相接(终点桩号K120+460.889),再与泉三高速共线至本项目终点达埔枢纽互通,新建里程30.122公里,本项目全长36.786公里(泉三共线段6.664公里),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米。
双永段起于永春达埔互通与泉三高速公路相接,经永春县达埔镇、安溪县金谷镇、湖头镇、白濑乡、湖上乡、剑斗镇、感德镇以及福田乡,终点设狮子炉隧道与龙岩相接,起讫桩号K0+000~K62+881.68,全长约62.987公里。其中,起点达埔枢纽互通至安溪洋中枢纽互通路段(约5.96公里)按双向六车道设计,路基宽度32米;其余路段按双向四车道设计,路基宽度24.5米。全线共设达埔枢纽、洋中枢纽(预留)、湖头、剑斗、感德、福田等六处互通立交。全线设计行车速度80km/h。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程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施工计划工期为10个月(含备料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1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工程:
施工期10个月(含备料期),计划于2013年1月动工,至2013年11月完工,2013年12月通车。
2.3.2试验检测服务期与路面施工工期同步完成。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仙永段K90+320~K120+460.889为B标段,双永段K0+000~K28+675为B1标段,双永段K28+675~K62+881.68为B2标段,3个标段合为1个投标标段组。
本次仅对 B1和B2标段路面及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景观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即JC4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 标段 | 试验检测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内容 | 施工 工期 (月) | 试验检测服务期(月) |
B | | 仙永段K90+320~K120+460.889 | 本项目全长36.786km(泉三共线段6.664km),新建里程30.122km。 | 路面工程:路槽顶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包括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部分隧道沥青砼路面);桥面沥青砼(含匝道桥);中央分隔带、路缘带、伸缩缝;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等。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水泥砼防撞护栏、波形梁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工程;互通区;通信管线预埋等。 绿化景观工程:中央分隔带绿化、碎落台绿化、上下边坡种植乔灌木、隧道进出口景观绿化、互通区景观绿化等。 | 10个月工期(其中包含备料期) | 10个月(与路面施工同步) |
B1 | JC4 | 双永段K0+000~K28+675 | 28.675 km | 路面工程:路槽顶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包括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部分隧道沥青砼路面);桥面沥青砼(含匝道桥);中央分隔带、路缘带、伸缩缝;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等。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水泥砼防撞护栏、波形梁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工程;互通区;通信管线预埋等。 绿化景观工程:中央分隔带绿化、碎落台绿化、上下边坡种植乔灌木、隧道进出口景观绿化、互通区景观绿化等。 |
B2 | 双永段K28+675~K62+881.68 | 34.315 km | 路面工程:路槽顶面标高以上的有关工程,即包括底基层、基层、沥青砼面层(包括互通立交匝道、停车区、加减速车道、部分隧道沥青砼路面);桥面沥青砼(含匝道桥);中央分隔带、路缘带、伸缩缝;中央分隔带和超高段的排水工程等。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水泥砼防撞护栏、波形梁防撞护栏、隔离设施、视线诱导设施、标志标线、突起路标、百米桩、公里牌、防眩板、声屏障工程;互通区;通信管线预埋等。 绿化景观工程:中央分隔带绿化、碎落台绿化、上下边坡种植乔灌木、隧道进出口景观绿化、互通区景观绿化等。 |
注:以上表列数据仅供投标时参考,具体数据以发包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无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时,可邀请一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当无绿化工程施工资质时,必须选择一家具备与本项目绿化规模相对应的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进行分包。
(2)投标人业绩条件:
①200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在国内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两个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项目(含交通安全设施等),每个项目合同价(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在1.5亿元以上;
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企业的要求:200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在国内至少成功完成过两个合同段,且每个合同段均为20公里以上(路线里程长)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2011年度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年度信用考核等级为AA级、A级的施工企业业绩可免于审查。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联合体主办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从业单位资质名录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财务能力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主办人)为本合同提供的银行信贷证明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②投标人(联合体主办人)注册资本金应为人民币8000万元及以上。
3.2本次试验检测服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凡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类似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试验检测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人业绩条件:2007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在国内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及以上沥青砼路面工程的试验检测任务。
3.3本次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必须由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法人的作为联合体主办人。
本次试验检测服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是独家申请。
3.4本次施工招标允许投标人参投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每个施工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必须对同1个投标标段组内3个标段单独编制投标文件,并分别装订递交,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投标人参投的 1个标段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7条款“随机摇号办法”);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 1个标段 。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施工招标同一组中出现关联企业,则通过随机摇号办法确定各投标人可参投的标段(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7条款“随机摇号办法”); 试验检测服务招标不允许同一标段中出现关联企业,否则按废标处理。
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合同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或路面试验检测服务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路面试验检测服务JC4标段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所辖合同段已中标的施工、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试验检测服务合同段,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试验检测服务合同段(已中标的路面监理人分别为:〔B合同段〕内蒙古华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B1和B2合同段〕山东格瑞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7评标结束后,路面中标候选人需提交的业绩及项目经理、总工资格信息、路面试验检测服务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试验室主任资格信息,以及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废标的理由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2011年度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建设及试验检测服务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年度信用考核等级为AA级、A级的施工企业业绩可免于公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泉州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安湖路288号 )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包括联合体)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施工单位)、CMA计量认证证书副本原件(试验检测服务单位)、公司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 招标文件《项目补充本》(上、下册)每份售价500元,图纸(含《工程量清单》)每合同段售价3000元(试验检测单位可不购买),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份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邮购业务。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 11月17日9:00,集中地点:泉三高速公路永春收费站出口;投标人应自备车辆。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11 月18 日15:00,地点:泉州市华侨大厦会议室(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11 日 8 时 30 分至 14 时 30 分,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12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泉州 华侨大厦(泉州市百源路,酒店电话:0595-221720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并办理递交手续,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 施工投标人 应于2012年 11 月 23 日下午17:00前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业绩(包括联合体)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信息表(信息表格式将在出售招标文件时提供)送达招标人, 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未按时提交信息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011年度高速公路路面工程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年度信用考核等级为AA级、A级的施工企业可不需提供业绩,仅提交项目经理、总工信息表)。
5.5试验检测投标人应于2012年11月23日17:00时前将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业绩和试验室主任的信息表原件(信息表格式将在出售招标文件时提供)送达招标人,若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信息表,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人业绩以及试验室主任资料须与上述信息表内容相一致,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在2011年度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办信用考核评为A、AA等级的,且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规定适用于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投标人,其业绩资料不必提交,仅提交试验室主任信息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莆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安湖路288号
邮 编: 362411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 0595-26160316
传 真: 0595-26160300
电子邮件:qzpygs@163.com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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