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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海口国家高速公路(G75)武都至罐子沟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材料采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WGJASS9合同包 声屏障部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海口国家高速公路(G75) 武都至罐子沟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甘肃省武都至罐子沟(甘川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6]2480号)批准建设,项目人为武罐高速公路材料采购招标联合小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自筹资金、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武罐项目是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G75)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甘肃省规划的“四纵四横四个重要路段”公路网主骨架中第二纵的重要组成路段。该项目位于甘肃省陇南市,起点位于陇南市武都区两水镇,经武都区、汉王、大岸庙、琵琶、洛塘、余家湾、终点位于文县清峪沟将军石(甘川界),接四川省在建的兰海国家高速公路沙洲(川甘界)至广元段,全长约130 km。
2.2本次招标范围: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材料等(详见合同包)。
3.3各合同包主要内容见下表:
WGJASS9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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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桩号 | K0+000~K13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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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GLH1 | WGLH2 | WGLH3 | 合计 |
1 | 声屏障 | 路基声屏障 | (m2) | 6054 | 5262 | 3072 | 14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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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梁声屏障 | (m2) | 4144 | 3636.67 | 585 | 8365.67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其它材料投保人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10000000.00)人民币以上。
3.2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三体系认证,并在其有效期内。
3.3护栏、立柱投标人的供货材料必须通过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有检验合格报告,并在有效期内。
3.4护栏、立柱投标人必须是交通运输部2011年度交通运输产品(公路波形梁钢护栏板)和(公路波形梁钢护栏立柱)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的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附交通运输部2011年度交通运输产品(公路波形梁钢护栏板)和(公路波形梁钢护栏立柱)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3.5护栏、立柱投标人所供材料的年供货能力需达到5万吨以上。
3.6投标人前三年的供货过程中顾客满意度需达到99%以上。
3.7本次招标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
3.8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包含生产销售所投材料。
3.9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各包的申请人在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生产规模、资金、技术、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近5年内成功完成过2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材料的供货,其中护栏、立柱投标人最低年供货能力在5万吨以上(含5万吨)。
3.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提出资格预审,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信用保证金要求
4.1本次工程材料采购招标全过程实行申请人交纳信用保证金制度,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每个标段的申请人必须交纳10万元人民币信用保证金,否则不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2申请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信用保证金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若申请人未通过资格预审,则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评审结束后,退还信用保证金,无论申请人中标与否,信用保证金利息均不计。
4.3申请人交纳信用保证金时不需要明确申请的合同包号,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明确合同包号,提交信用保证金复印件装订在申请文件中。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2年 10 月 22 日至2012年 10 月 26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708室甘肃省招标中心,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 11 月 1 日 11时30 分,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陇南市武都区(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7.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罐高速公路材料采购招标联合小组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708室
邮 编: 730010
联 系 人: 窦先生、万先生
电 话: 0931-2101865 传 真: 0931-2101863
10. 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收款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帐 号:104 006 805 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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