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荣成-乌海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项目 已由 《交通运输部关于徐水至涞源(冀晋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10】2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保定市道路开发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基金、发包人筹措、国内商业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专项基金、发包人筹措累计占总投资的35%、国内商业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65% ,招标人为 荣乌高速公路保定筹建处 。 由于本项目施工资格预审招标时,各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定标原则,故本次进行二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县(保津高速公路连接京港澳高速公路的商庄互通处),经保定市所辖的徐水、满城、易县、涞源四县,至冀晋交界处的驿马岭与荣乌高速公路山西省段相接。

本次招标标段起点位于保津高速公路连接京港澳高速公路的商庄互通,终点于徐水县大王店镇东黑山村,全长 26.434 公里。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路基宽28.0米,计算行车速度120km/h。标划分1个标段,详情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

长度

主要工程内容

HB-01

K3+784.379~K30+218.535(本段内共设声屏障约1060米)

26.434公里

该桩号内环保工程 声屏障工程的供货、施工、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等全部相关工作。

注:实际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

2.2计划工期: 本项目预计开工日期为2012年10月,交工日期为2012年12月,预计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K3+784.379~K30+218.535段内环保工程声屏障施工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并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下表。

资质最低要求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300万元,年检合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账户

财务最低要求

1、为本标段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2、申请人在近三年(2009—2011)每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业绩最低要求

近三年内(2009年9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的成功完成过至少1条(段)单项合同在200万元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供货、施工。

信誉最低要求

1、申请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河北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过去3年中(2009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申请人在过去3年(2009年9月1日至今)施工的工程中不曾有被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记录。

4、经审查委员会认定无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工作经验5年,具有高速公路环保设施(声屏障)施工工作经验3年,2009年9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环保设施(声屏障)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具有 省级及以上 交通 或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 工作经验10年,具有高速公路环保设施(声屏障)施工工作经验3年,2009年9月1日至今 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 公路环保设施(声屏障)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具有 省级及以上 交通 或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的报名。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下列资料及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世纪国际中心501室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的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0 月 15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1号美华商务酒店1楼德音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荣乌高速公路保定筹建处

地 址: 保定市满城县远达度假村荣乌高速公路保定筹建处

邮 编:071051

电 话:0312-7130779

传 真:0312-7130777

联系人:李海燕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邮 编:100013

电 话:0311-89102331

传 真: 0311-86661111

联系人:孔佑良 程 亮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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