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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四号线石碁至海傍区间部分敏感区域加装声屏障铁路电气化专业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2012】111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现对地铁四号线石碁至海傍区间部分敏感区域加装声屏障铁路电气化专业承包项目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地铁四号线石碁至海傍区间部分敏感区域加装声屏障铁路电气化专业承包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蒋里平 联系电话: 020-83155490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建设事业总部
联系人:党红玲 联系电话: 020-83155733
招标代理机构: 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
四、 项目概况
1.1 四号线工程概况
四号线线路全长约69.70km,其中地下线19.69km、地面线1.85km、高架线48.16km。万胜围至金洲段约41.25km线路已于2007年中开通运营,万盛围~车陂南段已于2009年7月份开通运营,黄村至车陂南段已于2010年7月开通运营。本工程声屏障位于四号线海傍站北面高架段,在桥梁档板上设置声屏障总长815米,其中渐变段15米,同时在对应里程的疏散平台下方设置800米双面吸声板。
2、安装施工声屏障前,需要完成的其他工作:
(1)防雷扁钢的恢复及改造:815m,实际数量现场确定;
(2)区间照明灯具位置及区间照明电缆改造:82处,实际数量现场确定;
(3)标志牌改移:20个,实际数量现场确定。
承包方应提交详细的挡墙处防雷设施、照明系统改造方案、疏散平台下方声屏障防雷接地方案具体要求详见附图,以及有关轨道两侧既有管线、设施的保护措施,做好以下接口工作:
1、与高架桥挡墙的接口
承包方应针对梁缝实际宽度设置伸缩量,并进行详细的节点设计,使声屏障满足伸缩要求,同时做好该处的密封处理,保证列车运行噪声不得从伸缩缝处外泄。
2、与疏散平台下方设施的接口
设置于疏散平台下方的声屏障应采取合理的固定方式与疏散平台立柱连接,并处理好与该处AP箱、轨旁电话、弱电电缆及排水地漏等的关系,做好密封,施工前提交该部分的安装节点大样图,经买方审批后方可施工,做好防雷接地。
3、与高架桥动力照明专业接口
卖方在施工前应对声屏障立柱与区间既有照明灯具位置冲突处的照明灯具进行改迁,具体要求见附图
4、与高架桥电缆托架及供电系统氧化锌避雷器接口
声屏障本体及其立柱底座固定部件应避免与高架桥电缆托架及供电系统氧化锌避雷器碰撞,并不得影响既有电缆的敷设稳定性。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控制价: ¥468.1536元
六、资金来源:广州市政府筹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 年9 月 3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 年 9 月 7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 ———- 11:30 ,下午:14:00 ——--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2000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城市轨道交通供电系统(变电所或接触网(轨))新建线路或城际铁路供电系统新建线路安装工程业绩。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已完工程证明文件(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7款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电话:(020)83155490 (020)83155475 地址:广州市中山五路219号中旅商业城16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站“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广东投资招商网等媒体依法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依法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7-1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业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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