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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全长约99.207公里,设计标准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
2.3计划工期:
绿化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2年9月上旬,于2013年5月31日前交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声屏障工程:预计开工日期2012年9月上旬,于2012年10月31日前交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河北省承德至秦皇岛高速公路秦皇岛段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各项目工程的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类别 | 合同段 | 起止桩号 | 主要工程内容 |
I类 | LH-1 | K92+943——K119+414 | 主线分离式路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八道河互通、八道河收费站绿化,青龙服务区绿化 |
LH-2 | K119+414——K139+572 | 主线分离式路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青龙互通绿化、青龙收费站绿化 | |
LH-3 | K139+572——K157+960 | 主线分离式路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茨榆山互通、茨榆山收费站绿化、隔河头服务区绿化、官场互通、官场收费站绿化 | |
LH-4 | K157+960——K178+400 | 主线分离式路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北寨服务区绿化、北寨互通、北寨收费站绿化 | |
LH-5 | K178+400——K193+264 | 主线分离式路基中央分隔带、路基边坡、护坡道绿化,上徐各庄互通绿化 | |
II类 | SPZ-1 | K93+680——K118+500 | 声屏障 |
SPZ-2 | K120+310——K156+450 | 声屏障 | |
SPZ-3 | K157+100——K193+264 | 声屏障 |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类别提交1份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最多接受I类5名、II类3名投标人报名。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4.3标段抽签
招标人定于2012年8月13日9时00 分在 河北省石家庄市天山大街238号凯旋门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 举行标段抽签仪式,通过抽签,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随机确定所投标段。投标人派委托代理人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投标人未能按时到场参加抽签会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地 址:秦皇岛市北戴河区西经路26号
邮 编:066100
联 系 人:张勃 张国祥
电 话:0335-4281315
地 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十九号
邮 编:100013
联 系 人:李海峰
电 话:15369401520 010-82872961
2、河北省承德至秦皇岛高速公路秦皇岛段绿化项目施工招标资格审查条件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能够证明投标人当前资产构成情况的材料(非投标人出具)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3)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附件2、河北省承德至秦皇岛高速公路秦皇岛段
绿化及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
I类 (绿化)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二级(不含临时、试行或暂定)及以上资质。 |
II类 (声屏障)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400万元。 |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
I类 (绿化) | 近三年内(2009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已成功独立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或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
II类 (声屏障) | 近三年内(指2009年8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的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的施工。 |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近3年(2009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I类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中级职称(园林或林业相关专业),担任过1个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1 | |
项目总工 | 1 | 中级职称(园林或林业相关专业),担任过1个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总工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1 |
II类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对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将在“全国建造师信息查询”网站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所附证书复印件不一致,予以废标处理。具有省级交通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1 |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具有省级交通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曾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