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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长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邯长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738号)和铁道部《关于邯长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5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北京铁路局邯郸枢纽改造与邯长铁路复线工程建设指挥部。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北京铁路局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京铁企管【2012】102号)以及铁道部批复《关于同意京广铁路保定站改造工程邯长邯济扩能改造工程(邯长部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2010]312号)文件,本项目甲供建物资设备声屏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概况和招标内容
2.1招标概况:
2.1.1邯郸南至长治北北京局管内(京广K438+393~K215+491),途径邯郸市、武安市、涉县、黎城县、潞城市、长治市,线路长度218.576km。邯郸南至悬钟(京广K438+393~K124+350)段增建第二线,并电气化改造;悬钟至北舍(K124+350~K215+491)单线电气化改造。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铁路建设资金和地方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银行贷款50%,投资总概算为:49.57亿元。
2.1.2邯济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邯郸南站(北京局代建部分)。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建管甲供物资设备详见本公告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0万及以上的生产商。
3.2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0-2012年度)招标物资在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中的供应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业绩能力要求具有单项合同在30000平米及以上。
3.3投标物资必须提供省部级以上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4 投标人必须出具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出具省部级及以上颁布的生产许可证。
3.6 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近3年(2009-201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8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物资技术、使用的完整性。
3.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本企业生产的声屏障单元板参加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2年8月4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本公告附表2)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
5.2于2012年8月6日至8月10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代码证书原件、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需要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原件到北京铁路局邯郸枢纽改造与邯长铁路复线工程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部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铁西大街谢庄北胡同1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不售予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见附表1,以现金方式缴纳。
6. 投标文件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人:北京铁路局邯郸枢纽改造与邯长铁路复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铁西大街谢庄北胡同1号(樱花商务会馆南侧东行300米)
邮 编:056002
联 系 人:刘建龙
电话:0310-7462898(传真)
邮 箱:hcfxwzb@163.com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到站 |
1 | SPZ-4 | 声屏障 | 路堤段 | 13397.5 | ㎡ | |
2 | SPZ-1 | 声屏障 | 路堤段 | 28058.5 | ㎡ | |
3 | SPZ-2 | 声屏障 | 路堤段 | 29637.4 | ㎡ | |
4 | SPZ-3 | 声屏障 | 路堤段 | 27342 | ㎡ |
附件下载:邯长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声屏障)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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