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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程(新宝安区部分)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44030620120116

项 目 名 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程(新宝安区部分)

工 程 编 号:44030620120116001

招标工程名称: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程(新宝安区部分)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陈燕妮 办公电话:83782690, 移动电话:13430664820,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宝安交通运输局

经 办 人:林燕华 办公电话:29645780, 移动电话:29645780

计划总投资:1026.4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908.519164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其他: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监控工程、排水工程、隔音屏工程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2年8月1日 至 2013年1月27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7月27日09:00时 至 2012年7月31日18:00时

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定标

资格审查方式:指纹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或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Ⅲ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经理(建造师)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

7、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2010]94号)的有关规定,接受监理单位或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指纹报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报名资料包括:

⑴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⑵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⑷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⑸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对本市、外地企业,均需核查第⑶、⑷项资料的原件;对外地企业,需核查各项资料的原件。

温馨提示: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需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企业信息卡,联合体投标由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195号(宝安区社保局旁,宝安检验检疫大厦正对面)交易中心报名。

注意: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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