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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板坝至江底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贵州省板坝(桂黔界)至江底(黔滇界)高速公路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交运【2008】1415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008】458号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为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由国家投资和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35%:65%。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贵州省板坝至江底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路线起点顺接广西隆林至百色高速公路,路线经巧马、石头寨、木咱镇、顶效、兴义、乌沙等地,止于黔滇交界处的江底四棱碑,与云南省已改建完成的江底至召夸一级公路相接,路线全长126.939km。全线推荐采用全封闭、全立交、控制出入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本次声屏障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同段划分和资质要求如下:

合同段号

起讫桩号

公路等级

 主要工程项目

资质要求

SPZ1

 K1+226.480K123+937.683

高速公路

全线声屏障供货、安装及基础施工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了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最近3年(2009年~至今)完成过累计长度不小于2000米的公路或者市政工程声屏障工程施工(或者累计面积不低于于4000平米);近三年(2009至2011)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800万元以上、2011年资金周转能力(流动资产合计减流动负债合计)在2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7 月 24 日至 7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召开投标预备会,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8 月 21 日上午1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9 时至1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贵阳市北京路266号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十七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66号

邮    编:550004                      电    话:0851-5992833   5992716

传    真:0851-6506025          联 系 人:陈先生  卢先生

开户银行:贵阳市建设银行黔灵支行

帐    号:5200141373605000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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