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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图们至珲春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交运[2007]31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投资、交通部运输补贴、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投资15%,交通运输部补贴20%,申请银行贷款65% ,招标人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该项目的环保设计变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保设计变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2.2建设规模: 声屏障工程2070m及密江大桥和珲春河大桥桥面径流收集池工程。
2.3 招标范围:声屏障工程2070m及密江大桥和珲春河大桥桥面径流收集池工程。
2.4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即THSP01标段。
2.5 计划工期:2012年8月15日-2012年10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不少于30公里(全幅)一级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因在正常运营的高速公路上施工,须具备协调交警、路政等方面能力,并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和施工安全,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经办人仅限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中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人,并现场签订投标承诺书)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窗口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 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2年7月3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6楼 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网站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北小合隆
邮政编码: 130216
联系人: 程兆民
电话: 0431-83444916
传真: 0431-8344491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沙路1555号
邮政编码:130033
联 系 人:孙海鹏、王红喆
电 话:0431-84683815/84683821
传 真:0431-85677347
2012 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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