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甘肃:雷家角至西峰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雷家角(陕甘界)至西峰高速公路 已由 国家发改委和交通部 以 发改基础[2010]1628号及交公路发[2011]13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交通厅工程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贷款、国家投资,招标人为甘肃省交通厅工程处。雷家角(陕甘界)至西峰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雷家角(陕甘界)至西峰段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青岛至兰州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项目主线路线全长126.512941公里,起点位于甘陕交界合水县太白镇雷家角(K1260+700),顺接在建陕西境壶口至雷家角公路终点,经庆阳市合水县连家砭、子午岭、蒿咀铺、老城镇、郝家湾、庆城县、驿马关、终点为西峰区李家寺,接在建西峰至长庆桥段高速公路。实施本项目是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和区域骨架公路网的需要,有利于加速长庆油田的开发以及促进沿线地区的经济腾飞,更有利于促进陕、甘、宁三省毗邻地区之间的交通联系及经济往来与合作。
  
     本次招标范围为雷家角(陕甘界)至西峰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施工项目。
  
     计划工期:2012年7月30日至2013年10月31日,缺陷责任期二年,保修期五年。
  
     本次绿化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施工招标共划分为3个合同段。
  
                     雷家角(陕甘界)至西峰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标段划分一览表
    —————————————————————————————————————————————
    施工合同段           起讫桩号           里程(km)                    工 程 内 容
    —————————————————————————————————————————————
      LXLH1        K1260+700~K1322+000       61.3         中央分隔带、路侧及服务场地绿化及声屏障
    —————————————————————————————————————————————
      LXLH2        K1322+000~K1357+200       35
                合水连接线K0+000~K17+302     17.302       中央分隔带、路侧及服务场地绿化及声屏障
    —————————————————————————————————————————————
      LXLH3       K1357+200~K1387+512.64     30.313       中央分隔带、路侧及服务场地绿化及声屏障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二级及其以上资质,近五年内某一合同段曾成功地完成类似地区30公里以上的高等级公路的绿化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和管护,五年内累计完成相关工程的数量大于100公里;或近五年内完成类似地域城市绿化总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允许中 1 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 本次施工合同段招标实行申请人交纳信用保证金制度,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申请人必须交纳信用保证金,否则不接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每个合同段的信用保证金总额壹佰万元人民币(¥1,000,000)。申请人必须采用银行电汇的方式,将信用保证金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凭信用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回单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银行回单的复印件。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信誉保证金未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未提交银行回单的资审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无论申请人是否通过资格预审或中标与否,信用保证金利息均不计。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并经查实投标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则招标人将有权没收信用保证金,并按照信用等级考核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招标人于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退还信誉保证金;对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信誉保证金,招标人将在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信用保证金的其他具体规定见申请人须知第15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资审文件采用网上发售,有兴趣且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 2012 年 5 月 28 日至 2012 年 6 月 1 日登陆《甘肃公路信息网》(http://www.gs-highway.com) 《在线招标》栏目或《协强易标网》(http://www.zxk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网络服务费每标段800元,费用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同时缴纳,售后不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由投标申请人自行购买。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 2012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 金轮宾馆(兰州 城关区 和政路72号) 。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还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原件(缺少以上证件之一者,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日报》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甘肃省交通厅工程处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13#交通综合大厦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 赵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