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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至都安公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广西河池至都安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3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为广西桂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基金、广西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专项基金和广西财政专项资金约占总投资的35%,其余为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桂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09〕3171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路面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广西河池至都安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兰州至海口(纵八)和国道主干线重庆至湛江公路的组成部分,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境内,起于河池西互通,经金城江区、宜州市、都安县,接都安至南宁高速公路的K198+200处。本项目高速公路主线长约92.315公里,全线在龙头、永安、高岭、都安4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全线设置2处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3处匝道收费站、2处隧道管理站及1处停车区。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路面结构为:18cm厚级配碎石垫层+20cm厚 3%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36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0.6cm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透层+8cm 厚AC-25C粗粒式石油沥青混凝土下面层+6cm 厚AC-20C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中面层+4cm 厚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辉绿岩)。(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2本次招标的河池至都安公路路面工程根据里程长度划分为 2 个合同段,合同段划分见下表,本次路面工程(不含隧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合同段招标的内容为:路面工程(级配碎石垫层、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及收费站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排水等)、交通安全及环保设施工程(钢护栏、标志、标线、隔离栅、隔音墙等)、管理和服务设施(收费站、服务区、管理区、停车区、养护工区等广场路面、土建及装饰、给排水、电气设备、污水处理、厨房、热水)、横向通信管道铺设等工程。合同工期15个月。
合同段号 起迄桩号 里程(km) 沥青混凝土面层(㎡)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底基层(㎡) 碎石垫层(㎡) 房建
(建筑面积㎡) 钢护栏(m) 标志(套) 标线(㎡)
№A 主线YK2+875.987~YK52+000.134 高速:49.124KM 1027039 1819800 965938 13275 124962 343 67958
№B 主线YK52+000.134~K95+182.828 高速:43.183KM 926727 1485690 835525 8256 102588 341 60165
说明:主要工程内容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以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信息(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按厅公路字〔2011〕114号执行),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自2006年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里程在25Km或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项目。
(2)投标人2008年至2010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投标人在2009年和2010年的财务指标(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的要求:
①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②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4)人员、信誉、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3月21日至2012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0楼1001室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行政职务任职证明原件)和2011年6月(含6月)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标段数量不作限制,但标段投标数量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3条规定。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合同,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合同,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5.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3月29日北京时间9时45分集中,10:00出发,集中地点:在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安阳镇屏山北路(河池至都安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大院),请自备越野交通工具。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3月31日上午9:00 时,地点: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公路大厦3楼会议室。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2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1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3楼会议室(开标现场)。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桂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10楼1001室
邮 编:530021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梁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0771-2115873
招标联系传真:0771-2115704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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