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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鹿北路(天鹿郊野公园~兴太公路)改造工程(1) 
道路改造工程—隔音屏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一年十月

 

根据  穗开发改 [2010]1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现对天鹿北路(天鹿郊野公园~兴太公路)改造工程(1)道路改造工程—隔音屏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天鹿北路(天鹿郊野公园~兴太公路)改造工程(1)道路改造工程—隔音屏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20-28068854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洪工              联系电话:  020-8298199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叶工              联系电话: 1358033561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2111245   

三、建设地点:  萝岗区天鹿北路(天鹿郊野公园~兴太公路)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安装半封闭隔音屏障总长约520米,总高为3米(2.00米直立段+1.00米弧形段)。隔音屏障采用吸音板结构,工程造价约198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2011-5794;

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安装半封闭隔音屏障总长约520米,总高为3米(2.00米直立段+1.00米弧形段)。隔音屏障采用吸音板结构,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为:185.046973万元   

六、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1年12_月_29日至2012年_2月13_日11_时30_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2年2_月13_日,10_ 时_0分至_11时_30分。

2. 开标时间:2012年2_月_14日_10 时0_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会议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5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5、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广州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jh.getdd.gov.cn/bljl.aspx)上公布名单为准。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按《关于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的通知》(粤计法[2003]806号)发布,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省发改委指定媒体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5-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V1.1.3.4 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附件:

招标申请函.pdf

关于印发《2011年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计划续建项目(在建项目)清单》的通知.pdf

初步设计审查的回复意见.pdf

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概算批复暨建设通知书.pdf

道路改造工程—隔音屏公告(新版)标办.doc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pdf

天鹿北路隔音屏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z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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