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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永嘉乌牛至张堡段改建工程声屏障(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2011-0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永嘉乌牛至张堡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复〔200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104国道永嘉乌牛至张堡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及地方自筹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及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招投标网http://www.zjbid.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04国道永嘉段改建工程起点为永嘉县乌牛镇永乐桥桥头(原104国道桩号K1863+225),路线基本沿老路,途经乌牛镇码道,瓯北镇挂彩、中村、梅园、长岙至瓯北三江,于后江跨楠溪江至瓯北黄田,沿楠溪江北岸向西与41省道交叉,经千石穿双龙山隧道至花岙,在瓯北塘头村北侧与原104国道连接,然后沿原104国道拓宽至张堡(瓯江三桥接线交叉口处),路线全长19.039 km。
1.1 施工
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工程为104国道永嘉乌牛至张堡段声屏障施工安装、南西江大桥排水系统施工及缺陷修复,其中千石村(长度280m)、K14+900花岙隧道出口(长度100m),计划工期为2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本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29日至2011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10号位(0571-87630293))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办理好投标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2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
5.3 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3天前办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交易席位,并交纳当月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招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104国道永嘉乌牛至张堡段改建
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嘉县瓯北镇阳光大厦B幢
1402室 地 址: 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703
邮政编码: 325102 邮 政 编 码: 310014
联 系 人: 戴送强 联 系 人: 洪 波
电 话: 0577-67990237 电 话: 0571-88352219
传 真: 0577-67992802 传 真: 0571-8835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