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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0111122A8 | 所属地区 | 成都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新盛社区隔音墙工程项目施工 |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22日 | 截止时间 | 2011年11月25日15时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高新区新盛社区隔音墙工程施工 |
建设地点 | 高新区南部园区 |
实施时间 | 150个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全长约330米的隔音墙工程 |
建设资金 | 财政拨款 |
其他 |
施工1 | 高新区新盛社区隔音墙工程施工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需注册在本单位);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有有效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2011年的计取标准已核定);④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⑤直接向比选人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必须于抽取时间前将进帐单复印件注明工程名称和联系人电话传真到比选人。(传真:028-86619083)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1年11月22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11月25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成都高新支行
账 号: 51001406137050111277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1年11月28日13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一街1008号(成都七中高新校区对面)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王 工
联系电话: 028-85333952、65881717
传 真: 028-86619083
电子邮件(E-mail):
2011年11月22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