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style.display='';window.parent.document.getElementById('hy_con').innerHTML='
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西坞至新屋段声屏障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西坞至新屋段声屏障施工工程已经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列入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年度养护计划,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境西坞至新屋段。规模:950米。
技术标准:本工程采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04)等技术标准。
标段划分:设一个施工标段。施工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施工范围。
施工计划工期:施工分二期进行,其中第一期工期为40日历天,第二期工期为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均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施工企业资质: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养护二类甲级资质,且自2008年09月0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不少于500米(含)的高速公路声屏障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19日至2011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办事处(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业绩证明等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风险自担)。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10月25日下午14时。
地 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办事处/开标厅(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1月0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宁波办事处/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世纪大道北段689号新天地东区11幢10层
邮 编:315040
联系人:叶先生、闻女士
电 话:0574-87939464
传 真:0574-8832680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和大酒店20楼
邮 编:315016
联系人:邱卓佳、郑菊琴
电 话:0574-87179083/27820693
传 真:0574-87179089
';